考试简介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4日—5月12日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考试时间:2009年10月17、18日
考试地点:阿盟,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各位考生请于考前一周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试时务必将准考证、身份证带齐,否则无考试资格。
二、报名程序: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按提示报名——持报名表和审核证件到阿盟人事考试中心审核、交费
三、滚动周期: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唯一依据,也是保存考生成绩的唯一依据,为了确保考试成绩的安全、准确、有效,请老考生一定要在报名时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执业药师考试滚动周期两年,符合免试条件,考2科的考生应在一年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藉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1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五、科目设置
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六、注册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七、携带证件: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业务工作年限证明,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八、收费标准: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科。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