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2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15日9:00—5月2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dg.gdkszx.com.cn)进入我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采取现场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和现场刷卡缴交考务费报名确认方式。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5月25日—29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2个工作日);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
联系电话:22203889。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10月17日 | 上午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 | 2:00—4: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8日 | 上午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 | 2:00—4: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三、考试方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dg.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