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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详情时间待定
详情一、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广西考区的安排,考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信息录入)。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2——3月22日,考生在此期间,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报名,3月23日-4月7日期间考生到考点指定的地点(县、市、区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交费等(其中4月4日-4月5日为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复审考生资格时间,4月6-7日为来宾市考点审查考生资格时间,市直单位考生请于3月29-31日到市卫生局医政科进行现场审核、缴费)。
三、网上报名分为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三步,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四、所有参加报名考试对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等文件,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补充规定》(桂卫医[2006]196号)及根据相关文件对报名资格作出的解释。(可于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 -政策栏查询)医学 教育网搜集整理
五、考生应对照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具体事宜可咨询试(聘)用单位所在地卫生局,市直机构可咨询来宾市考点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4278131)。
六、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资料。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负责。严禁考生持伪造证件报名,对持伪造证件报名者,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网报不代表获得报名资格,网报结束后需要到报名点(县、市、区卫生局)进行现场审核;县、市、区卫生局或市直有关单位初审、考点复审、考区终审后方能确定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八、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打印。
九、考生除在网上填报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外,还需下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到试用机构填写并盖章。所有下载材料必须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在A4纸上。
十、3月23日-4月5日组织考生到各县(市、区)现场报名、交费,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明(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身份证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办证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毕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证复印件各一份,但以上原件须经报名点(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单位)初审确认后,在其复印件上加盖县(市、区)卫生局和单位确认章,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考生同时提交与网上上传同底的小二寸照片两张,贴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右上角。
(四)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另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五)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入材料袋,交报名点、考点审核。在材料袋封面上注明考生姓名、报考编号、所属县(市、区)、考试级别、考试类别、提供材料清单。
十一、请考生认真核对自己填报的信息,填报信息直接影响《医师资格证书》中的信息项,《医师资格证书》中的信息不做任何修改。身份证、报考类别、报考考区、报考考点、工作单位机构代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行政区域(各县、市、区填写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县或(市、区),市直厂矿校及由市卫生局核发的城区个体医疗机构的考生填写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等报考信息必须填报无误,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填写规范,由来宾市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报名时填写来宾市XXXX,试(聘)用单位在县(市、区)卫生局的考生报名,工作单位填写XX县(市、区)XXXX,不许仅填写XX医院或XX诊所。否则视为非我辖区医疗机构或非法医疗机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十二、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应参照网上报名重要通知进行。具体有:《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确定》、《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报名表填报说明》、《考生个人上传照片规格》等。
十三、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3]410号)规定标准收取:
(一)实践技能考试费:
1.临床类:每考生160元;
2.公卫类:每考生160元;
3.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类:每考生160元;
4.口腔类:每考生130元;
5.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类:每考生130元。
(二)综合笔试考试费:
1.医师资格报名考试费:每考生160元;
2.助理医师资格报名考试费:每考生150元;
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报名考试费:
(1)医师:每考生160元;
(2)助理医师:每考生150元;
报名时先收实践技能考试费,待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再收取医师资格报名考试费,费用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收取后,上交我局。(市直厂矿校及由市卫生局核发的城区个体医疗机构的考生直接到我局缴费)。医 学 教育 网搜集整理
十四、考试地点
医学综合笔试:由我局统一安排在有关考场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实践技能考试:根据卫生部的公告,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均要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根据卫生部卫办医发[2002]45号文的通知规定,军队医师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根据区卫生厅要求,技能考试安排按照准考证书上面打印的考试基地为准。
十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网上填报各种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特别是不能遗漏个人、单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本单位考生考试资格,严格遵守报名及考试时间;我考点只受理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报考,严禁非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考生报名考试,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三)为了提高考试成绩,使考生顺利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各单位可适当安排一定时间给考生备考。
(四)本《须知》可在来宾政府网(www.laibin.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