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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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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医师执业注册(医师执业证补发)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方式:即办件
服务对象:申请医师执业证补发的个人
受理部门:辽源市卫健委
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综合窗口
办理形式: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0437-6998588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程序:受理--决定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五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申报材料:
1.《医师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加盖所在医疗机构法人章、公章;
2.1张近6个月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资格证书原件。
温馨小提示:
《医师资格证书》补发需要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加盖所在医疗机构法人章、公章;
2.1张近6个月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省级报纸(吉林日报、新文化报、东亚经贸新闻均可)登报挂失(报纸刊登后满一个月方可办理);
4.1998年自然认定人员需提交个人档案中的《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如若复印件请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办理时请携带报纸、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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