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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考生注意!广东清远2024临床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审核安排已出!清远考点官方发布的202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内容包含报名审核时间安排、审核资料详细要求以及考点咨询电话。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做好报名准备!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有关单位,市医学会:
为做好我市考点 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 2号)、医师资格考试广东省考区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4]1号)文件,结合我市考点实际情况,现将我市考点 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名相关事项
考生应按照指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提交、报名费缴纳,逾期系统将关闭。请做好相关工作准备,并及时通知考生。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1月 22 日至 2月 4 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应与考生本人所持的有效报考证件信息一致,考生应根据试用机构所在地市选择报名考点。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24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现场审核时间为 2月 21 日至 3月 5 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凭《报名成功通知单》到试用机构所在县(市、区)报名点(附件 1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主要审核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审核考生的身份证明、报考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学习形式、试用机构及试用岗位、报考类别、注册年限(执助报考执业)等信息与网报信息是否一致,若有错误应及时在国家网及省网中进行修改或完善,核验信息无误后,由报名点在国家网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手写签名确认,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须于 2月 5 日至 3月 5 日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 tps://jy.gdwsrc.net,简称省网)或关注广东省医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医考服务”栏目进入“省网报名”页面,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并在该系统上传提交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上传,但需保证完整清晰可辨认,不接受复印件上传),对不符合要求(例如:扫描件不清晰、缺项、上传错误等)的,将作审核不合格处理。逾期不提交材料,报名无效。完成材料提交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并手写签名。现场资格审核期间内,考生应按《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要求》(附件1)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原件后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考点审核结束提交省考区后,省考区不受理资料补充或修改。
(二)缴费事宜
考生报名费于考点审核通过后在省网缴纳,缴费时间为 3月18日至 3月 24日。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已缴费但未能通过考区审核者将在考区审核结束后原路退回缴纳的费用;考区审核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则费用不予退回。
二、报名资格审核
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仍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
各报名点须认真做好考生网上报名资料信息与纸质报名材料审核工作,确保信息一致。如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须在国家网、省网填写审核不通过的理由,并按照系统程序作审核拒绝处理。请于 3月 7日前按要求提交考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信息;考生纸质报名材料于 4月 15日前提交到市医考办。
请各报名点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辖区内考生,做好时间安排,有序组织现场审核工作。
三、考点复审
(一)清远考点将于 3月 8 日至 3月 14 日组织线上市级复核,请各报名点派出医考工作丰富的负责人1名参加复核工作,审核任务、账号后续再分配。复核人员不能因单位工作或其它原因影响审核质量、进度;在完成考点分配的审核任务后才能修改所辖报名点考生材料,请各报名点自行决定是否增派人员参加复核工作。
(二)按规定必须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三)复核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请于 3月 5日前报市医考办(市医学会),联系人:周晓筠(粤政易同名),联系电话:0763-3379130。
四、信息验证及报名备案事宜
考生学历信息验证及报名备案等有关事宜,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64号)执行。以广东省内中等专业学校学
历或经广东省教育厅核验的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级别考试的人员,由报名点汇总填报《待核验人员信息表》(附件 2),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于 3月 19日前交市医考办。市医考办汇总报省考区办公室核验。
如未按《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也不能按要求提交试用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 2023年准考证的,由考生所在试用单位填报《未备案但考点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册》
11,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一份经考点审核确认后返回相应医疗机构),同时附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诊所备案证》复印件及相关人员工资发放、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开具处方、考核等具体凭证(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 2月 22日前寄市医考办(清城区连江路宏辉大厦三梯 4楼市医学会,0763-3379130)。经考点审核确认,并由相应医疗卫生单位对相关人员名单公示 5个工作日后,由考点统一报省考区办公室备案。
五、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我市在儿科岗位工作,需要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考生可在国家网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儿科”加试,并在现场审核时提交《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 3)。
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做出承诺,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通过加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
通过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才能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考生,其获得的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须标注“儿科”字样,限定在儿科专业岗位注册。
六、相关材料核验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应在报考时提交《当年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 8)并于 2024年医学综合考试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到市医考办进行核验。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累计不足一年的往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但注册时间在报名时未满相应年限的考生应在报考时提交《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 9),并于 2024年医学综合考试前提交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 4)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 5)到市医考办。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医疗、预防、保健等机构给考生出具虚假证明和虚假备案信息;违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考生和报考单位相应责任。
(二)考生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报名点或市医考办。报名及资格审核过程中,报名点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市医考办反映。
(三)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期间,如接到上级部门的新规定或变化事项通知,考点将及时公告各报名点、有关单位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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