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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1:00
详情考生注意!上海杨浦区2023临床执业医师证书即将开始发放!为2023年在上海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医师,核发《医师资格证书》,同时开展医师集体注册工作,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通知!
工作内容
(一)资格:为2023年在本市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医师,核发《医师资格证书》。
(二)注册:同时开展医师集体注册工作,包括:
1.2023年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市发证机关的人员;
2.往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未注册医师;
3.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人员;
4.军队医疗机构内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申领《医师资格证书》相关事宜
(一)办理《医师资格证书》所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审核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医师资格审核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文件名命名:单位第一冠名+医师资格审核汇总表,表格内所填事项完整、清晰,注意身份证号是否正确,末尾不能为0000),汇总表模板可在https://zwdt.sh.gov.cn进行下载;
3.正面近6个月2寸免冠白底照片1张(照片按汇总表顺序写上姓名、单位,装在纸袋中,包装袋写清楚单位、办理资格照片、照片张数)。
提醒:《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区卫健委本章均已统一加盖,请各机构①医师本人签字确认,申请日期为2023年9月19日(已统一填写完毕);②医师确认签名之后无需再递交至杨浦区卫健委监督所,各机构按照各自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处理即可。
本次发放《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可提供免费快递服务,经和医疗机构核对无误后,审核科可将《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快递至医疗机构所在地址,也可到窗口领取,窗口地址为杨浦区怀德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21窗口,联系电话25031047。
(二)注意事项
若《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所示身份信息有误,需按照国家卫健委《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填写: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可至窗口领取模板)
2.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
3.身份证、台胞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
以上材料交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徐汇区五原路55号)3号窗口。该信息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负责修改,需时6个月至1年左右。此类考生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时间将受影响,请做好解释工作。
申请医师集体注册相关事宜
(一)办理集体注册的对象
1.杨浦区辖区内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证的医疗机构(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上海肺科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2.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证的医疗机构
(二)办理集体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
1.汇总表书面材料1份;
2.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文件名命名:单位第一冠名+医师注册汇总表;输入姓和名之间不要留空格,注意资格证书编码),汇总表模板可在https://zwdt.sh.gov.cn进行下载;
3.照片:1张正面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照片用于制证(背面写上汇总表的编号、姓名、单位,装袋,包装袋上写清楚单位名称、注册用照片、照片张数);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医疗机构一份,诊疗科目清晰);
5.医疗机构出具的集体聘用证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6.医师个人材料:《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医师注册个人电子化注册账户并激活后,需在个人端完善个人信息后(注意上传照片)提出注册申请,医疗机构审核并打印表格。
注意:请各医疗机构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中统一打印,审核表右侧需有打印编码;由单位按汇总表顺序在审核表首页上编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请在汇总表最右边增加1列:培训起止日期,日期格式例如:2023.7.20-2025.7.31 (必须精确到日)。按照培训日期排序后再编号,起止日期按照规范化培训合同填写。规培医师只填写培训起止日期不要填写执业范围,非规培医师只填写执业范围不要填写培训起止日期。注意: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申请的培训起止日期必须和汇总表上保持一致!
2.申请重症医学科专业需同时提交重症医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3.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请在系统中按照“变更”业务申请。需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并在注册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明助升执。
4.各单位收到证书后请及时告知医师本人在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
5.为减少跑动次数,本年度医师办理注册一律采用网上办理流程。由单位或个人提交办理《医师执业证书》材料至一网通办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材料由免费的政务快递送至窗口(杨浦区怀德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21卫生窗口,联系电话25031047)。
6.医师集体申领《医师资格证书》的申请材料请于11月1日——11月3日交至杨浦区怀德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21号卫生窗口,同时领取医师个人的《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个人签字确认后,机构按照各自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处理即可。
7.医师个人办理资格和注册2023年12月18日开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五原路55号3号窗口。
联系人:朱溦溦、陈凯元
联系方式:2503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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