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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临床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材料及相关要求

2019-05-17 17:0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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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上海市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相信都在关注现场审核相关信息,大家是否了解上海市临床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材料及相关要求呢?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关于考生现场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1、《预约成功确认单》,考生在上海卫生人才网预约报名系统中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交《上海市居住证》。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试用期考核证明》,必须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法人代表签章。(注:《试用期考核证明》表上的单位法人签名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法人是同一人)

7、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以及助理医师执业期间的考核合格证明。

8、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9、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须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研究生证明》。

10、现场审核时对考生材料有疑问的,考区有权要求考生补充劳动合同、缴纳社保金证明、国家教委审批文件和其他公证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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