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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利好医师!这些条例处罚力度加大!

2022-03-02 11:56 来源: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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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将同时废止。

新《医师法》共计7章67条,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利好医师!这些条例处罚力度加大!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八大亮点

01 保障医师合法权益,体现医师职业重要性

医师法开篇明确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将每年 8 月 19 日定为中国医师节,推动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02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确保诊疗质量和安全

①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必须遵循各类临床诊疗指南,合理用药。

②多点执业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③互联网医疗——执业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同意,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03 在循证医学指导下赋予医师更多诊疗自主权

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在规范医师诊疗行为的同时也扩大了医师诊治特殊疾病的自主权。

04 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 不承担⺠事责任

医师法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自愿实施急救免责规定,医师院外急救免责充分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法律原则,否则突发疾病的人可能会丧失受助的机会。

05 住院医师规培专科医师培训入法医师学历起点提高

国家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临床带教激励机制,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

国家建立健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临床医师专科诊疗水平。

新的医师法删去了《执业医师法》中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条件。

06 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入法

医师法规定国家建立适应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为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奠定人才基础。遇有紧急情况以及国防动员需求时,医师应当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调遣,为应急状态下人财物的调遣,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传染病的防控需要多点监测,作为新发、突发传染病最重要的触发点,医师发现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时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07 对基层医师队伍给予倾斜

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统筹城乡资源,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后,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正高级技术职称。

08 在保障医师执业安全方面力度加大

医师法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医疗纠纷和处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
01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02
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03
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04
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以上分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利好医师!这些条例处罚力度加大!”内容,由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如果您觉得对您有所帮助,可以分享给朋友。想了解更多医学考试报名审核信息、复习资料、备考干货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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