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标本验收不合格情况记录在《标本验收记录本》上与对方沟通,作出处理。
1.由于特殊情况或取材困难的标本
应客户的要求进行检测,并在报告单上对验收不合格情况进行描述,并提醒对检验结果产生的影响。
2.不合格标本的退回流程
① 需要退回的标本在LIS系统中进行标本退回,并填写《不合格标本退单通知》,连同标本一道交由工勤人员退回病区并记录;
② 病区根据《不合格标本退单通知》在LIS标本退回栏中打印相应的条形码;
③ 根据要求重新备管、采集、再次进行标本采集时间确认后送检。
外单位不合格标本:需要退回的标本填写《不合格标本退单通知》,连同检验申请单、标本一道交由慈基客服人员与对方 沟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