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的2020检验主管技师工作安排的公告已经发布,其中对报名提交材料做出了要求,为帮助各位检验中级职称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
现场确认所需提供材料
(一)《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证明。
(四)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技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交考生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五)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报考专业均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凭《申报表》和往届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确认,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单位及个人将记录诚信档案,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卫生系列考试均需提供档案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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