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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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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频指数】★★★★★
见于头颈部肿痛患者放疗后。关于放射性颌骨坏死(骨髓炎)的病因多年来一直崇尚血管栓塞学说。但近年有研究证实,骨细胞的损害要远比血管损害早,从而对血管栓塞学说提出了异议。应当说放射性骨损害与血管损害是互为因果,互有关联的。口腔组织对射线平均耐受量为6——8周内给予60——80Gy。
1.临床表现
放射性颌骨坏死病程发展缓慢,往往在放射治疗后,数月乃至十余年始出现症状。发病初期呈持续性针刺样剧痛,由于放疗引起黏膜或皮肤溃疡,致牙槽骨、颌骨骨面外露,呈黑褐色;继发感染后在露出骨面的部位长期溢脓,经久治而不愈。病变发生于下颌支时,因肌萎缩及纤维化,可出现明显的牙关紧闭。放射后的颌骨破骨细胞与成骨细胞的再生能力低下,致死骨分离的速度非常缓慢,因此,死骨与正常骨常常界限不清。口腔及颌面部软组织,同样受到放射线损害,局部血运有不同程度障碍,故极易因感染而造成组织坏死,形成口腔和面颊部的洞穿缺损畸形。
2.治疗
全身治疗:抗菌、镇痛。应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疼痛剧烈时,对症给予镇痛剂。同时应积极增强营养,必要时给予输血、高压氧等治疗,以待死骨分离。
局部治疗:死骨未分离前控制感染,骨钳咬除死骨。死骨分离后死骨予以彻底摘除。放射性颌骨骨坏死的死骨在未分离前,为控制感染,每天应使用低浓度过氧化氢或抗生素液进行冲洗。对已露出的死骨,可用骨钳分次逐步咬除,以减轻对局部软组织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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