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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19:00-21:00
详情出分当晚 19:00-21:00
详情张家口考点转发河北考区2022年执业/助理医师报名审核通知!2022年河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继续采取线上审核模式,现将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2022年1月12日至25日24时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真实有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于2021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仍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可参加2022年医学综合考试。
(二)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小二寸白底证件照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下载并运行“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网报系统只接受经该工具检测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进行上传。
二、地方考生
(一)材料上传
报名材料上传端口与网上报名系统同时开通。请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操作指南步骤,登录国家医学考试(河北)考生服务系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在确认无误提交后,报名材料将锁定不可更换。未提交前考生可自行调整,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需在系统内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二)线上审核
考点将于2022年2月14日—2月27日进行线上审核,审核人员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法律法规开展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审核意见将以短信的方式推送或关注系统内消息通知(见附件图11)。如果报名信息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信息修改;如果上传材料有问题,请考生按要求重新上传材料;如果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均无问题,考点审核通过后,考区将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作出“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取消自下一年度起两年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各考点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67502380
邯郸:0310-3965290
保定:0312-5977583
唐山:0315-5262980
邢台:0319-5215886
衡水:0318-5238369
沧州:0317-2172606
廊坊:0316-2206365
张家口:0313-2060139
秦皇岛:0335-3611764
承德:0314-2153123
省直:0311-85989802
三、审核所提交的材料
地方考生请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图片内容清晰可辨。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现场提交并审核相关材料。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0年8月18日(含)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7年8月18日(含)前注册,方可报考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间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需上传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二)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要求,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后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专业、注册年限等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试用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个人诊所的不符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三)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仅考试当年有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如执业地点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上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即可。
2021年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填写)。
(五)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参加加试。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是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须上传《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公示证明。2021年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六)毕业证丢失无法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四、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
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须先网上报名成功之后,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需上传材料。具体事宜如下:
1.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2月16日-18日。
2.审核地点: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7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省血液中心院内)
3.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在报名时,只能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申报,在网报系统“本人身份”一栏中选择具体的“军人”身份,并填写相应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和军队学员证等证件号码。
4.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原件,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未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5.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现场审核时,除应提交与地方考生相一致的材料之外,还应提交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或团级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6.如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开展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审核时间、地点或方式另行通知。请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关注“河北省卫健委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通知。
五、线上缴费
(一)收费标准
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20]61号)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289元/人次。
(二)收费要求
河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出现“缴费”字样(见下图),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
考生最终缴费成功的标志,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中的“已缴费”为准。(如下图)
对于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即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不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对于因个人原因缴费后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
(三)注意事项
1.网上缴费由“易宝支付”缴费平台提供服务。请考生务必牢记订单号,缴费出现问题,需要拿订单号查询相关信息(银行不能查询超过3个月的订单号)。
2.易宝支付公司统一受理与缴费有关的任何问题。联系方式如下:
(1)“易宝支付在线客服”:www.yeepay.com
(2)“易宝支付”7*24小时支付热线:95070
(3)“易宝支付”客服邮箱:help@yeepay.com
六、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与上传材料一致。所提供材料中凡须法人、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等缺一不可。
2.所上传带教老师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包含带教老师姓名、证书编码、执业地点(应能够体现带教老师最近一次的执业机构和地点)等信息。
3.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考生,除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外尚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书。
4.凡持中专学历报考者,须上传带有清晰完整钢印的毕业证书正面照及反面照,并同时上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学历认证服务”)。
5.毕业证书编码应准确填写。如上传材料需要修订、补充等,可在“其他”栏目内上传。请考生务必在反馈通知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作审核不通过,放弃本年度考试。
6.考区资格审核为最终审核,审核结果不予修改。
7.资格审核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会有所调整,将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省卫健委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河北卫生考试),相关通知及要求将随时公告大家。
8.请考生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在“考生服务”项下选取“绑定账号”,绑定后可在网上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成绩发布等环节收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的提醒信息。
附件:
1: 考生上传材料具体要求
2: 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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