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牙髓用药”的考点,有很多口腔主治医师考生都比较关注,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盖髓剂应具备的条件:1.对牙髓组织有亲和性、无毒性和刺激性作用。2.能促进牙髓组织的修复再生。3.有较强的杀菌和抑菌作用。4.有消炎作用。5.有较强的渗透性。6.性能稳定持久,有一定强度,与其他充填材料接触不变色。7.保存和使用方便。
理想的失活剂应具备的条件:1.在牙髓失活过程中不引起疼痛。2.对牙髓、牙本质无损害。3.牙髓失活效果好,拔髓时无痛。4.对周围组织安全,封药无吸收或吸收缓慢。曾经使用或目前尚在使用的失活剂,很难完全符合以上条件。
根管冲洗剂应具备的作用:1.冲洗碎屑作用。2.润滑作用。3.杀菌作用。4.组织溶解作用。5.去除玷污层作用。
根管消毒药应具备的条件:1.能快速消除和破坏根管内的细菌,不易产生耐药性,对多种细菌均有效。
2.能中和和破坏根管内的毒性物质。 3.能在血液、浆液、脓液或其他有机物中保持有效浓度,药效维持时间长。4.对活体组织无毐性作用,不危害宿主组织的生理功能。5.能有效地渗透到根管、牙本质小管、侧支根管内和根尖周组织,不刺激根尖周组织。6.较稳定,便于储存。7.不着色牙齿。8.不干扰细菌的培养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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