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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通知

2022-05-13 18:1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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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市医学会发布了转发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通知,为方便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欢迎查看!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医疗机构,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2﹞7号),公布了202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9157项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526项。其中在渝举办的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项目93项(见附件1),在渝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68项(见附件2)。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现将202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区县、各单位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项目管理

项目申办单位要严格落实申报通知中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肃培训纪律,加强学风建设,合理安排培训日程。在下发培训通知、学员入学报到和学习培训期间,要对学员明确有关纪律要求。强化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引导学员端正学习态度,按照培训日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举办项目时应派专人跟班管理,不得将项目交由其他单位举办,对确需有承办、协办单位等情况,项目申办单位要加强对项目举办的全过程管理。项目收费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二、严格项目举办流程

在项目举办前,项目申办单位应登录系统报备项目的举办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便于学员及时了解项目相关信息。项目申办单位在项目举办2周前,应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邮箱:cqscme@163.com);市外项目申办单位需额外报送异地来渝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以配合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流程。在项目举办后2周内,项目申办单位应在系统中填报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表(见附件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课件使用情况简介表(见附件5)。根据项目相关材料报送情况,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于执行情况填报后的2周内完成审核工作。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继续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0﹞7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严格项目学分管理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相关要求,各项目申办单位应通过“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完成重庆市市内学员的项目学分授予工作。各区县、各单位不再接受在重庆市市内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纸质学分证书。在登记市外国家级项目学习情况时,需提供与参加项目举办日期相符的证明资料后予以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在明、杨桓  联系电话:023-63608028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3楼

邮编:400020  电子邮箱:cqscme@163.com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发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通知,想了解更多有关继续医学教育、考试培训等相关优质资讯还请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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