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卫生单位,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第958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积极推动“十三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9﹞1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2019年7月15日至8月20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 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备案项目: 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请各有关单位(各级行政用户)按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及时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范围,以便于下一级单位及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途径
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 cmegsb.cma.org.cn。
三、相关要求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按照《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区县(自治县)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含直接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项目单位,下同),依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及《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
(二)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申报时间截止后会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项目管理”栏目下的“疑似负责人超项查询”,可查询项目负责人可能存在的超项情况 (根据规定,除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外,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如有负责人超项情况,会依据实际工作情况与有关要求酌情处理。
(三)继续施行项目执行情况与项目申报挂钩的管理措施。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对各省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申报的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用2018年新获批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际执行率 × 2019年新获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数,作为2020年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上限数(实际执行率为100%的情况,不再对其申报数设定上限)。上述规定不涉及项目备案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
(四)加强项目备案的严格管理,当年新获批项目拟下一年度申报备案,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完成当年全部期次的举办;
2.按要求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完成各期次举办的执行情况汇报;
3.各期次举办的执行情况汇报,按要求须经审核并获通过。
4.项目申报备案只可进行一次。
(五)进一步强化项目申报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实行严格有效的属地化管理,各地、各单位对所辖区域的项目申报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要加强监管,不断扎实推进相关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联系方式
重庆市医学会学术继教部;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邮政编码:400020;联系人:吕在明;联系电话:63608028、15310177065;Email:1829177020@qq.com;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交流QQ群:70646005。
六、文件公布
本文件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重庆市医学会网站(www.cqwsjsw.gov.cn 和www.cqma.cn)予以公布。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