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做好2019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网址和时间
(一)申报网址:“徐州市卫计委网站--卫生科教管理平台--市级继续教育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二)新项目申报时间:2018年10月26日-11月30日。
二、申报项目学科范围
(一)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
(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三、有关要求
(一)新项目必须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每位项目负责人全年新申报的市级继教项目不超过2项;2018年已批准的项目如在2019年继续举办,可在申报系统进行项目备案;2018年批准项目未举办的,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各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办班能力,提前规划好项目举办时间,不得随意托延。同时各单位应提前做好预报名工作,按照办班地点的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报名人数,确保项目高质量严标准的完成。
(三)鼓励各县(市)、区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有条件的二级医院承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对辖区医疗卫生人员进行新技术、新进展、新方法等的推广应用。鼓励各三级医院到基层举办适宜技术推广及送教下乡项目。
(四)对于申报的项目学分与学时不符,师资力量薄弱,上年度办班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我们将不予审核通过。
(五)其他申报要求请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徐卫科教〔2016〕1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徐卫科教〔2017〕19号)要求执行,2019年我委将适时推行无纸化学分管理。
(六)各单位在网上申报新项目或办理项目备案的同时,要求报送纸质申报表或项目备案表。申报日期截止后,无网上申报或无打印申报材料均视为无效申报。
(七)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表或项目备案表、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报至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电话:85583123电子邮箱:xw5583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