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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专家组审定,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现将2022年第一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613项予以公布,凡参加学习者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有关要求如下:
一、切实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项目主办单位对项目负主体责任,应严格遵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
严格坚持继续医学教育的公益性,项目培训收费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禁继续医学教育商业化,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
二、严格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
各项目主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1周前通过重庆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进行项目举办申请(附件2),对参加项目活动的学员经二维码或身份证签到授予电子学分。在项目结束后1周内,由项目主办单位将项目执行情况,包括学员名册或签到册照片、课堂全景照片等电子版报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邮箱(cqscme@163.com,格式见附件)。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学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每天最多只可获得2学分(涉及国家级、市级、区县级和单位自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最先上传平台的学分为准,多刷多签的学分无效。
三、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面授项目。
附件: 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