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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避孕药的注意事项”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患有急性或慢性肝炎、肾炎、恶性肿瘤、心脏病、动静脉栓塞、乳房和生殖道肿物、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需要胰岛素治疗)、血压高于150/100mmHg的人不宜使用避孕药;对有血栓性疾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血液病、恶性高血压等病者,避孕药将加重病情;而有些恶性肿瘤含有雌孕激素受体,避孕药中的激素将促进肿瘤的发展。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妇女,在没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药物能经乳汁分泌,对胎儿有一定影响,药物本身又可使乳量减少,所以哺乳期妇女禁用。
年龄超过40岁,有吸烟习惯的年龄超过35岁,癫痫、精神抑郁症、月经异常、哺乳期以及有轻度高血压者慎用。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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