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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即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首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地方性法规,将为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开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家庭医生谁担任?
《规定》明确了家庭医生由下列人员担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或者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在岗临床医师;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的退休临床医师。
同时,本市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依法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签约家庭医生可享受哪些服务?
1、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
2、国家和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开展健康状况评估,制定健康管理计划,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服务;
4、优先提供本医疗机构的专科科室预约、定期家庭医生门诊预约、预防接种以及其他健康服务的预约服务等;
5、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
6、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酌情增加单次配药量,延长配药周期,并给予用药指导;
7、提供中医健康教育、健康干预等治未病服务;
8、其他个性化服务。此外,为了照顾行动不便居民,还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签约居民,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提供可及、便捷的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指导以及家庭病床等服务。
签约家庭医生有哪些好处?
促进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推动分级诊疗。《规定》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对于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签约居民,家庭医生依据病情可以延用上级医疗机构医嘱处方药品。对于前款规定的药品,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适当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
签约居民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规定》明确了签约居民在服务期内,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优惠政策。此外,明确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的部分,医保和财政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民政部门、残联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提供支持。
如何保障签约服务工作高质量开展?
《规定》明确:一是,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签约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区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基层医务人员配置、财政投入等保障。二是,市区人民政府及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应当加强医疗、医保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三是,市区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引进、培养、培训等机制,畅通家庭医生职业发展通道。
同时,为让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健康守门人,《规定》还明确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签约服务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机制,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保护签约居民健康信息,提高执业水平,按照健康守门人和费用守门人的要求,依法依约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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