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湖南省娄底市开展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报名具体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省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6〕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11号)要求,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我省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报名信息管理
(一)报名方式。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步骤。报考人员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在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单位”栏填写为“××××学校毕业生”,暂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工作单位”栏填写为“暂无”,按要求填写完《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并检查无误后直接打印,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请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同时,填写《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可登录湖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盖章),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证件至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与安排。根据护考办发〔2016〕5号文件规定,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须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1.市州考点:各考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7年1月6日前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2.省直考点:
(1)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申报人员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由所在单位(学校)将报考人员有关表格及证件材料汇总,于2017年1月4~6日统一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大院内金卫大酒店4楼会议室(开福区湘雅路30号)进行现场确认。
(2)由湖南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申报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分别由两个中心将报考人员有关表格及证件材料汇总,于2017年1月4~6日统一送至金卫大酒店4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点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时间。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使用统一的《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考点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8日,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等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
(五)考区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时间。考区审核考场安排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审核完毕后,不再允许更改考生的报考专业、科目等信息。
二、准考证打印
2017年4月12日~5月6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2017年湖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5月6~8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批次,共分4~6个批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批次,参加“专业实务”“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批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6日 | 第一批次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批次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7日 | 第三批次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批次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8日 | 第五批次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六批次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二、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报名条件。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须提交的证件材料。考生现场确认资格时,须按要求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4.本人近期1个月内免冠彩色照片2张(1寸照片1张,2寸照片1张)。登记表照片栏贴1张1寸照片,另1张2寸照片将上端1/3贴于报名申请表背面上端,照片不得超出表格边缘。
5.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加盖有教育厅“学籍管理章”的《新生注册花名册》;往届生大专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中专学历的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职教育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如网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6.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
(三)相关要求
1.应届毕业生学校报名点只接收该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所有往届生一律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考点报名。各报名点在接收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并收集考生毕业证书或《新生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汇总交考点。
2.报考人员的审核材料由考点收集整理后按规定的时间统一送考区复核(复核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机考物品交接保管
考区将在2017年5月4~5日之间组织发放机考专用物品(包括试卷信息光盘、备用光盘和密码封等材料),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各考点应指定专人试卷保管人员负责机考专用物品接收工作,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机考专用物品数量,并填写记录。机考专用物品到达考点后须立即存放在经同级保密工作部门验收合格的保密室内,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
四、考试筹备与实施
(一)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本考点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应急预案;要按照考务管理规定,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要积极取得当地供电、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机考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等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悉有关规定和考试程序。未经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
(三)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分别用于标识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四)开考前2小时,由考点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试卷保密室领取机考专用物品运送至考场,并严格按照机考考试要求导入试卷。
(五)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好考试秩序,并做好每批次考生的轮换安排。
五、机考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考试结束后,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要求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试卷信息光盘和备份光盘、红色USBKEY及装订成册的《试室情况记录单》等机考专用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并填写《机考物品回收清单(考点)》,于考后48小时内,派专人专车送至考区。
(二)考试结束后,经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各考点接到考区通知后在24小时内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删除数据和卸载机考系统。
六、修正信息与违纪违规信息报送
(一)为确保考试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2017年5月30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考区。
(二)各考点须在2017年5月30日前,将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
七、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成绩合格证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制寄送考区,由考区分发至各考点。各考点在收到成绩合格证明后,须尽快及时发放至合格考生手中。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向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有效证明。
(二)根据《护士考试办法》规定,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合格标准及卫生计生部门资格审查情况,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发文确认本市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在“证书颁发部门意见”一栏中签名、盖章,在证书上加盖钢印;市州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及发放。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合格标准及省卫生计生委资格审查情况,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发文确认省直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省职改办在“证书颁发部门意见”一栏中签名、盖章,在证书上加盖钢印;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证书发放。
八、工作要求
(一)各考点应根据有关要求,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务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机考专用物品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严防泄密。
(二)各考点应切实加强对考风考纪的宣传,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的程序进行处理。
(三)各考点要严格按照《2017年湖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3)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并认真落实考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扎实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坚决防范和封堵考务工作漏洞,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保证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7年湖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
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网上报名 |
2016年12月15日-1月5日 |
现场确认 |
2016年12月16日-1月6日 |
考点、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2017年1月7日-2月18日 |
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 |
2月18日前 |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座位 |
2月19日-3月10日 |
考点接卷信息、考办设置上报 |
4月10日前 |
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开放 |
4月12日-5月6日 |
考区、考点机考专用物品交接 |
5月4-5日 |
考试实施 |
5月6、7、8日 |
考区、考点上报数据修正信息 |
5月30日前 |
考区、考点进行违纪违规信息录入并上报正式文件 |
5月30日前 |
网上成绩发布 |
考后45个工作 |
相关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