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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局、湖滨新区事业局、洋河新区事业局、市直有关医院: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省卫生厅定于2014年12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一、首次注册:
(一)发证对象:2014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受理时间:2014年11月4日至11月25日。
(三)提供材料:见附件。
二、延续注册:
(一)延续注册对象:《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二)提供材料:见附件3三、换证2013年首次注册的护士可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张,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
请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及早安排,精心组织,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院须在11月25日前完成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的信息录入、材料初审工作。我局将于11月26日对各县区卫生局首次执业注册、延续注册、换证进行集中复审。
联系人:郑青、曹莉莉、陈思茹。
联系电话:0527-84396213;
附件:1、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2、2014年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汇总表;3、材料装订顺序;4、护士执业证临时换证汇总表;5、各县区集中办理日程安排表。
附件:
宿迁市卫生局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