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针对关于修订《护士条例》的建议进行了官方回复,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如下,请各位考生了解。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是推动我国卫生人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法律支撑。近年来,随着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实施和深化医改不断推进,卫生人员队伍建设与发展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修订《护士条例》
2008年国务院颁布《护士条例》,明确护士权利、义务及执业规则,以及医疗机构在保证护士人力配置、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护理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对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护士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不断稳定和发展护士队伍,广大护士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作出重要贡献。近年来,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护理工作的内容、模式发生较大变化,对护士的数量、质量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护士待遇以及工作和执业环境面临着新的问题。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适时启动《执业护士法》立法工作。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在法律法规修订工作中,我们注重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服从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对于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条款进行修订;对于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研究,推动建立新的法律制度,确保法律法规始终成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坚实保障。
(二)坚持基层导向,务实管用。注重基层调研,广泛听取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总结提炼基层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增强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聚焦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便于基层工作人员理解和执行。
(三)坚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既要符合当前工作需要,也要考虑到未来事业发展,同时还要适应卫生健康工作特点。在法律法规完成修订后,适时指导各地制定配套规定和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法律法规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们将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扎实推进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法律体系,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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