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2015护士考试合格人员首次注册工作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驻县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州卫生局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县2015年全国线护士执业考试合格人员首次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次注册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在呼图壁县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尚未注册的人员。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首次注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核原件,复印件需盖公章)1份;
5、专业学习中八个月“临床实习鉴定”(核原件,复印件需盖公章)1份;
6、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的《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见附件2);
7、拟执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见附件3);
8、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相同)。
如注册申请人注册时间超过两年的,需提供《护士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单位集体办理时除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外,还需提交《昌吉州护士首次注册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三、初审时限及工作程序
(一)初审时限:2016年3月1日-3月17日,逾期不予审核。
(二)工作程序:1、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驻县医疗机构、民营医院要收集汇总本单位通过国家线护士办证注册材料,指定专人将拟办证人员做好信息表,将办证注册材料及信息表纸及电子版在办证时限内表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进行初审。
2、个诊所及其它医疗机构从业护士要自行准备好护士注册相关资料,报政务中心审核。
3、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要按审核时限及时审核护士注册相关资料,并于3月21日前将所有拟注册人员信息录入系统,资料进行整理并汇总,于3月22日上报州政务中心。
四、其他事宜
(一)政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驻县医疗机构、民营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护士注册报名工作,严格审核,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无遗漏人员,杜绝不在职人员盖章,如出现任何与之相关的问题将由卫生监督所追究盖章单位责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遗漏人员原则上与下一年度考试通过人员一起办理。
(二)发证、注册所需的各种表格统一使用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样表(见附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均可从县卫生局网站上下载,不安排统一印制。填表时要求字迹清楚,不得空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式样。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
(三)2015年之前各年度参加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新疆线,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人员,此次一并办理。
(四)本次注册审核工作由拟注册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各单位在上报新疆线注册资料时必须按照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乡镇级不同分数线标准分别整理申请资料及汇总人员名单。
工作中如有不详事宜,请及时与县卫生局综合业务、县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联系(地点:体育管斜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政务中心王福丽:4519688
卫生局综合业务办胡秋蓉:4516060
呼图壁县卫生局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