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即墨市2015年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2015年全市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安排在2016年2月进行。根据《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青卫审批函字〔2016〕4号)
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粘有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1份(原件、复印件);
(五)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1份(原件、复印件);
(六)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
(七)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1份(有机构公章);
(八)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护士申请首次执业注册,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交在山东省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请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准备好材料后于2016年3月15日前提交到市民大厅卫生局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8538916.
即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