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长沙考点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为保证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考试顺利,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考试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所有考生均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方可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开考前14天申领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
二、考生须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关注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提前获知各地进入长沙市的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时间。目前仍在省外的考生,在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要求和我省入湘返湘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提前返湘备考,按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监测工作;在湖南省内的考生,考前不离开湖南,就地就近备考。
三、考生参加本人首场考试前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考前7天内从省外入湘返湘但不属于本公告第六条不允许参加考试情形的,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
四、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请考生注意:疫苗接种后48小时内不适宜开展核酸检测,请妥善安排接种时间,以免因不能开展核酸检测而影响参考)。
五、因长沙考点考生人数较多,为避免影响考生进场考试,请考生务必提前90分钟到达考场配合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场时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规定时限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测量。无第六条情形之一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戴好口罩,合理保持人员间距。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的,不能提供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前7天内从省外入湘返湘的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
2.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
4.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者;
5.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 (中高风险区名单以考试开始当天的为准);
6.考试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7.考试前7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8.正处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日常健康监测期者;
9.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者;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七、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足量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从进入考点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包括在考场就座后考试作答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考场考试期间避免饮食。
八、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合理保持人员间距。
十、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参加考试应全程配戴口罩,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须洗手。
十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试当天考场均不提供考生停车,请广大考生不要开车前往考场。如自驾前往的,请预留时间寻找考场周边社会停车场停放。
十二、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长沙考点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
十四、考试结束后14天内,考生仍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症状请在做好防护情况下及时就诊,并及时与长沙考点联系。联系电话:0731-84713522。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本考点可能会调整疫情防控方案,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相关内容提醒,请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