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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队文职人员是怎么来的
文职人员制度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兴起和完善的,历经20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优化军事力量构成、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的一项基本制度。我军正式建立和实行文职人员制度起步较晚,以时间为轴线,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初步尝试。我军的文职人员制度雏形最早应追溯到建国初。为了支援国家建设,军队开始精简整编。1955年,毛主席亲自决策实行职员制,开始了我军编配使用文职人员的首次尝试,将6万余名副排职以上人员改为薪金制职员。1965年又改回现役。这一时期,是文职人员制度的初步酝酿阶段。改编后的职员没有军籍,不穿军服,其工资、福利待遇基本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既是我军对使用非现役人员的初步尝试,也是我军对干部用人制度改革的积极探索。
(二)起步探索。改革开放初期,为解决现役员额庞大,机关臃肿、机构重叠、结构失调等问题,邓小平再次提出使用文职人员的制度构想。1980年3月,邓小平指出:“军队有些方面的工作人员可以改成文职人员、雇佣人员,不穿军服。”在我军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使用文职人员的构想。1988年4月,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我军文职干部制度正式建立,但文职干部与现役军官区别不大。
(三)巩固发展。进入21世纪,为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进一步创新军队选人用人制度机制,2003年6月,军队明确提出:“将部分军地通用性强、保密要求不高、社会人才资源丰富的文职干部岗位改编为文职人员岗位”。2005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标志着我军文职人员制度正式建立。但这一时期的《条例》没有明确文职人员的具体身份,直接影响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待遇保障和使用管理。
(四)改革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站在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战略高度,多次对文职人员制度调整进行深入部署。2013年11月,健全完善文职人员制度写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2015年7月,明确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2016年12月,习主席对深入推进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2017年9月,新修订的《条例》颁布实施。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继续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战略部署。这些重大决策,将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上升为党的意志和国家行为。这次改革对文职人员政策制度进行了体系性重塑,其中最受关注的是身份属性的界定,即:“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是首次对文职人员身份做出明确定位。改革后,文职人员地位作用更加凸显。
那么,为什么我军要编配文职人员?我们感觉有两个方面尤为重要:一个是大量使用文职人员已经成为现代军队的通行做法,是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的必由之路。从世界发达国家军队看,文职人员数量规模一般达到现役员额的一半以上。而我军起步较晚,200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实行,文职人员才开始走上我军舞台。特别是此次军改,我军顺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潮流,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制度,扩大文职人员编配范围,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文职人员在我军将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另一个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现役军人受服役和军衔晋升年限的限制,年度转业、工作调动等较为频繁,流动性比较大,非常不利于专业技术工作连续性,而编配文职人员可以针对性解决这个问题,能够保持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技术骨干力量,特别是在军事院校,各专业技术岗位对文职人员的需求更为迫切。当然,这也为广大爱国志士以多种方式参与、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了最直接的渠道,圆大家一个军旅梦。
二、军队文职人员是干什么的
前面讲了文职人员的由来,那么军队文职人员到底是干什么的?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向大家介绍。
(一)文职人员的概念定义
根据改革后文职人员的职能定位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中央军委在2017年9月27日颁布实施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对文职人员给出明确定义: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延伸解读:
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一是文职人员是非现役人员;二是文职人员与现役官兵共同作为军队人员构成的基本类别,具有正式编制;三是文职人员可以从事管理工作,也可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通过上面的解读,大家可以看出,军队文职人员与地方称的文员无论岗位性质,还是工作内容都是截然不同的,大家切莫混为一谈。
(二)文职人员的身份属性
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对文职人员身份也作了明确规定,即在国家层面,明确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军队层面,明确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这样定位反映了文职人员的职业特点,有效解决了以往身份模糊不清的问题,可以说身份比肩公务员,让每个文职人员都有一种自豪感。
延伸解读:
大家还是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一是文职人员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二是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三是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
这里补充说明三个问题:①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国家工作人员也称国家公职人员,是国际上的一个通用表述,也是法律上一个规范用语,在我们国家就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军事机关也包含在国家机关范畴之内。②《条例》为什么没有用“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表述?据国务院法制办的同志介绍,法律才能用下定义式的表述方式,比如《军官法》第三条第一款明确,军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条例》是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颁布的军事行政法规,换成这种说法,不影响文职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③国家工作人员和通常讲的国家干部有什么关系?目前,我国对国家干部实行分类管理,在机关的叫公务员,在事业单位的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企业的叫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军队就叫军队干部,包括军官和文职干部。大家平时也会听到党政干部、党员干部,这更多的是一种行政的集体性用语,法律监督上讲的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门提出,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监察的全覆盖,也没有讲干部。那么国家工作人员到底是不是党的干部?中共中央组织部给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修定草案意见的复函》中表述,军队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管理岗位人员还担负着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对于这一群体的管理应当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军办发〔2017〕56号《关于军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当中,对领导干部的范围,包括了处级副职和专业技术九级以上的文职人员。
(三)文职人员的职能使命
文职人员平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承担相应的作战支援保障任务,依法服现役。
延伸解读:
这里补充说明三点:①文职人员要不要上战场。一是要上;二是力量运用与现役军人有明显区别,就是文职人员一般部署在战略后方和相对安全的区域,不部署在作战一线和直接敌对火力地区,文职人员从事保障类的工作,不能执行“扣扳机”类的任务。②文职人员平时能不能转服现役。应该说是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主要因为文职人员担负的职责任务与现役军人有明显的区别,将来军官的任职资格会非常严格和规范,但可以作为军官尤其是专业技术军官的补充来源之一。美军的文职人员从来都不能跟军官交叉发展,但是2015年美军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就提出,对专业技术类的文职人员,技术过硬的可以选拔一部分充实到专业技术军官中来。③战时我军文职人员如何转现役呢?作战任务完成以后怎么办?下一步,军委还要研究制定战时文职人员工作规定,届时对这个问题将作进一步明确。
三、军队文职人员怎么样
(一)文职人员的身份地位
还是三句话总结文职人员在军队中地位:政治上同等对待,工作上同等重要,生活上同等关心。
有的人不了解文职人员制度,认为文职人员是服务军官的,是“配角”,是“从属”,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中明确:文职人员与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与军队其他人员之间,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之间是同志关系。依据隶属关系和行政关系,构成首长与部署、上级与下级或者同级关系。部署、下级必须服从首长、上级。比如说,我们学院就有个文职人员副院长,他也就是院领导,下级军官见到他就属于下级见到上级,也要给他敬礼。
(二)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
文职人员职业稳定,发展路径顺畅,发展空间广阔。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们建立了培训、考核、任用交流、等级调整、退出等较为完善的政策机制,用来支撑文职人员职业发展。一是我们系统提升学历和能力,把对文职人员的培训纳入军队人员培训体系,大家入职后,紧接着就有为期近1个月岗前培训,后面还有在岗培训、专业培训和任务培训等不同类型的培训,旨在提高大家可持续职业能力,同时军队也充分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对文职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二是我们有序调整职务和等级,跟军官一样,文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等,任职满最低年限都有机会晋升上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岗位等级上,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也会有定期和不定期的晋升空间。比如初级专业技术文职人员每三年、中高级专业技术文职人员每四年就有机会调整一个岗位等级,表现优秀的也可以提前晋升,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别需要的还可以越级晋升。三是我们客观公正选拔和任用,军队事业需要优秀人才支撑,人才怎么看出来、用起来,考评是最公平最客观的。我们组织文职人员考核评价重在突出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始终坚持靠素质立身、凭实绩发展的政策导向。比如,大家竞考我们提供的文职岗位,本身就是过五关斩六将的考评过程,通过这一关,入职半年后,还会有试用期考核,以后还会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等。实施严格的考评机制,旨在综合掌握不同阶段每人的实绩,择优晋升续聘,不会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更不会出现一个等级干到退休的情况。
(三)文职人员的福利待遇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的总体原则,就是文职人员的待遇要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前面我们讲了,2005版文职人员条例并没有明确文职人员的具体身份,直接影响了大家的社会地位、待遇保障和使用管理,特别是政策待遇方面,文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实行属地政策,地区间差异明显,待遇水平总体偏低,远低于同个单位同类岗位同类工龄的现役干部;公积金缴费额、住房补贴、房租补贴远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
现在政策支撑已经到位,2017新版文职人员条例对相关问题给予明确解决,强调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工资水平高于地方同类人员。这里要说说为什么高于同类人员,军人的工资待遇要整体高于公务员,这也是为什么文职人员待遇不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就是为提高有关待遇。主要待遇如下: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现行标准是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试用期满后到手月工资分别约为9000元、9500元、11000元。
这些还不包括以下相对隐形的收入和福利:
1.五险一金,均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的最高标准和比例缴纳。比如,住房公积金目前是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4%确定(个人和单位分别缴存12%),现行标准最低都在2000元以上。比如,社会保险,我们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给大家在地方参保。同时,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
2.科研岗位等级津贴,根据承担和参与的科研项目和科研工作,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逐月发放,现行标准是正高3000元/月,副高2500元/月,中职2000元/月,初职1000元/月。
3.科研绩效津贴,按照科研项目研究经费数额的一定比例核发,科研项目组成员和科研管理人员均可享受。
4.课时费,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发放,现行标准是高职60元/课时,中职50元/课时,初职40元/课时。
5.奖励工资,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按本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每年发放,计发奖励工资的工资收入项目,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补贴。
6.伙食补助,在我院工作期间,工作日享受自助工作餐补助,每日仅需个人支付5元即可享受早、中两顿自助餐(早餐12-14个菜种/主食,中餐10-12个菜种/主食)。
7.文职人员按照现役干部的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子女保育教育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夫妻两地分居费等福利待遇制度;现行标准每月还报销200元通信费。
8.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我院文职人员子女就读幼儿园享受与军人同等待遇,目前每学期收费是1200元(地方幼儿园普遍在7000元以上),且是学院自办独立幼儿园,也是当地重点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对口就读优质学校,直白的讲大家一来院工作就省去了几百万的学区房。
粗略算一下,一个刚毕业的博士,年收入可达20万以上,后续也有广阔的上升空间。当然在院校,每年的寒暑假也是个比较可观的福利,还能发各类帅气的制服。
(四)文职人员的教育管理
根据军队特殊要求和文职人员身份特点,按照与现役军人有统有分的原则,对文职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其中,在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管理、安全保密、因公出境、档案管理、战时管理等方面,与现役军人一样要求。在入职宣誓、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实行文职人员特有的、与国家工作人员相衔接的管理制度。在工作时间上,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通常不参加早操。在休假探亲上,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执行军委下达的专项任务累计时间超过6个月的,任务期休息日和节假日未休息天数可累加计入本人当年假。在因私出境上,文职人员可以利用休假探亲时间出境旅游,每年不超过2次(这一点现役军人是无法享受的)。此外,《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对文职人员着装仪容、礼节礼貌、内部关系、对外交往等作出明确:①文职人员按军队统一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相应标志服饰。②文职人员应有礼节,敬礼分为举手礼、注目礼,通常以岗位职务或者姓加岗位职务,或者岗位职务加同志称呼。③文职人员与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与军队其他人员之间,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之间是同志关系。依据隶属关系和行政关系,构成首长与部署、上级与下级或者同级关系。部署、下级必须服从首长、上级。④文职人员参加集体活动、军事训练以及任务时,应当按规定列队。⑤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授予相应荣誉;对违反军队纪律的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军队文职人员怎么考
(一)文职人员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2.学历条件。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学位,具体岗位要求不一样,另护理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
3.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科级副职以下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9月30日。
(二)文职人员招考流程安排
1.组织统一考试。①网上报名。通过军队人才网组织报名和报考人员资格初审。②组织考试。报考人员参加全军统一考试。2019年军队文职人员统考时间安排在4月份,今后每年也大致在这个阶段。③阅卷评分。组织试卷评分,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5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2.进行面试体检。对考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体检。
3.确定预选对象。全军统一考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
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4.实施政审考察。组织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
5.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审考察合格的预选对象,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
6.组织补充录用。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组织申报补录。
7.组织审批录用。按照批准权限组织录用审批。新录用人员录用起始日期由军委统一明确起算时间,并实行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
8.办理任职手续。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和复审合格的,用人单位办理任职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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