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陕西省护士电子证照申请工作12月20日前结束!为了帮助各位护士考生进一步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解答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05号)的要求,今年8月1日起,全国开始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的申领工作。
11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注册工作,推动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申领召开全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做动员和培训,要求各省市务必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三类电子证照的申领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的申领工作,卫监君就领取流程及注意事项制作了一份温馨提示,提示如下:
一、电子证照申领要求以及流程:
护士电子证照
申领要求:
电子化注册账户已激活、执业状态正常(非备案或注销状态)、在执业注册的有效期内以及电子化注册个人端有本人证件照片;
申领流程:
护士可通过电子化注册个人端(https://cnnursys.cn/home/index)进行信息维护(补充个人证件照片、更新职称信息),符合以上申领要求后,护士可在个人端点击“电子证照申领”,申领个人电子证照。
护士所在主要执业机构进入护士电子化注册机构端(https://cnnursys.cn/UnitSupport/Account/Login),负责审核医师个人信息(照片、职称等),同时可以查看本机构内注册护士电子证照申领情况。
二、注意事项
1、账号及密码管理
01医疗机构遗失医疗机构端、医师机构端、护士机构端管理账户及密码。
(1)请联系账户发放主管部门重新发放账户及密码;
(2)如需更换管理人员,请按原电子化注册工作管理制度要求,由医疗机构填写电子化注册账户管理人员回执并加盖单位公章。
02医师、护士个人遗失账户及密码。
(1)若个人的手机号码或者邮箱已通过验证,则在个人电子化注册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登录按钮的下面‘忘记密码’功能,通过手机号或邮箱找回;
(2)若个人的手机号码或者邮箱还没有通过验证,则通过“忘记密码”功能中的“通过个人信息找回”找回用户名并重新设置密码;
(3)如果个人的手机号和邮箱都无法完成找回,可通过申请时预留的问题等有效身份信息找回;
(4)如上述方法均无法找回,请主要执业机构将个人账户删除后,重新注册并激活。
2、电子化注册系统客服
01技术支持电话:010-62197928
02微信技术支持: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民科微服务)及小程序,在线提交问题。
再次提醒:请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在12月20日之前完成本机构、医师、护士的电子证照申领工作,尽早拿到属于自己的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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