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4〕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2号)要求,为保证我省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管理及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2024年12月3日-16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现场确认。2024年12月4日-18日,考生持《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护理A楼A505室进行确认。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由学校负责办理集体确认手续,非应届生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确认。各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位人事干部携带相关资料统一到报名点进行确认(12月18日前完成,考点不受理考生个人报名材料)。
3.资格审核。考点按照省卫健委时间要求完成本地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填写《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及时到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
4.网上缴费。我省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报名入口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5年2月7日-16日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5.准考证打印。2025年4月16日-27日,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6.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5年4月26日-27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具体安排如下:
三、报名注意事项应届生报考
1.三年制:提供招生录取审批表;
2.两年制大专或本科,除提供招生录取审批表外,还需提供3年制护理或助产专业普通全日制学历的毕业证。注:转专业的需有省教育厅或省招办的批准手续,或者提供学信档案。
往届生报考
1.提供普通全日制3年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2、入学时间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实施之日前,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取得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两年制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3、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的护理、助产专业成人高等学历可以报考。
4.毕业证学制为5年一贯制或3+2的,可持毕业证报考;学制为2年的大专学历,还需提供3年制中专毕业证,如无中专毕业证,需提供中专招生录取审批表。2012年起,不再招收3+2,因此,2017年毕业的3+2不能报考。
5.两年制护理专业专升本报考问题。2013至2019年入学的河南省内高校两年制护理学专业专升本学生(专科专业为呼吸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允许报考河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仅限在河南省内注册。报考时需同时提供大专证和本科证。
四、考点及报名点咨询电话
济源考点咨询电话:0391-6633820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点 联系人:杨成业各医疗卫生机构现场确认前请与杨老师联系有关事宜。
五、考务工作安排
1.2024年12月3日-16日为网上报名时间。
2.2024年12月4日-18日考点、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3.2025年1月5日前考点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4.2025年1月6日-24日,考点将报考人员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
5.2025年2月20日-26日,考点根据报考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完成考场编排工作。
6.考试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设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并于2025年3月12日前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置一览表》报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考点积极取得当地供电、公安、保密、无线电管理、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机考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7.考点考前须对系统管理员、主考、监考和巡考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按照考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
8.机考物品交接应严格履行交接程序。交接完成后,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内,考点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确保考试专用物品安全。
9.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须遵守安全保密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增强对高科技作弊防范意识。
10.考点应按照考区下发的机考工作流程,督促机考考场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考试当天监督做好试卷信息的导入,安排每轮次考生顺利参加考试。考试结束48小时内,考点须按照要求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试卷信息光盘和备用光盘、USBKEY及装订成册的《试室情况记录单》等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填写《机考物品回收清单(考点)》,并派专人专车送至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考试结束24小时内,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后,考点须监督各机考机构考场删除机考数据、卸载机考系统。
六、其他
1.考务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人登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下载。
2.考点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安全保密责任,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的宣传,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尤其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机考宣传,熟悉机考系统,积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