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衡水考点办公室关于202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通告,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广大考生:
2024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24年4月27日至28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名管理
2024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20日,考生须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数码照片,打印《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并由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审核后盖章。
(二)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日,考生须根据报名要求,12月17日前务必将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及《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签字确认后,提交到各县市区卫健局主管科室(人事科或医政科),高新区、滨湖新区考生分别把相应报名材料提交到高新区公共事业服务局709房间、滨湖新区管委会2号楼101房间,市属各医疗单位考生把相应报名材料提交到本单位(以上考生不包括衡水卫生学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现场确认),并确保报名信息、报名材料真实无误。
各单位在接受考生资料的同时进行初审,按下表时间将考生资料移交到市卫健委考试中心(衡水市高新区康泰街588号市中心血站门口二楼),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信息现场确认时间
特别提示:
1、填写护士资格考试报名表时,认真核实相关信息,网报单位和公章必须一致。
2、12月17日前考生需将资料提交至各县市区卫健局主管科室(人事科或医政科)。
(三)缴费方式。考生于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www.21wecan.com)查看本人报名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2024年4月16日至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
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考生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注意事项
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才能视为正式报名,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身份证有效期必须至2024年4月28日之后。
附件:1.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咨询电话
2.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3.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要求
附件1 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8:30-12:00 13:30-17:30 不含节假日
市考点:0318-5238369
桃城区:0318-2855006
冀州区:0318-8628709
枣强县:0318-8226167
武邑县:0318-5718689
深州市:0318-3266261
武强县:0318-3823304
饶阳县:0318-6157661
安平县:0318-8063008
故城县:0318-6137871
景 县:0318-4222506
阜城县:0318-4899115
高新区:0318-2665926
滨湖新区:0318-6666511
附件2 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关于《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审查意见”的说明:
1、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审查盖章。
2、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3、非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审查盖章;毕业后两年内且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审查盖章。
4、非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且档案由个人临时保管的,考生本人携带档案到户籍所在地考点报名,并在审查意见处签字说明情况。
二、考区审核报名材料装订顺序:
往届生:
第一页:毕业证原件;
第二页:报名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第三页:毕业证复印件;
第四页: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页:外省中专学历、国外毕业证书、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
应届生:
应届毕业生报考名单(毕业证明)、报名材料和招生底册顺序一致。
附件3 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要求
一、关于3年制
《护士条例》(2008年5月12日)颁布后入学的,必须为3年制。
二、关于学历认定
1、外省中专学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跨省招生计划和招生底册。
2、国外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军队院校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毕业证丢失:出具《毕业证明书》,学校、单位证明无效。
三、关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
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确认,出具入学时原始录取登记表(必须为原件),同时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加盖学校红章。
(1)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考生顺序须与入学录取登记表顺序、考生报名表顺序一致。
(2)招生底册上的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必须与报名表上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必须提前更正,修改处加盖省教育部门公章。
(3)如录取后转专业,中专由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大专、本科由学校出具证明。
考区审核时如出现应届毕业生申请表和招生底册信息不符,将退回报考材料,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接受其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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