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考生: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社局《关于北京地区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现将丰台区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2022年12月14-27日
2途径: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筒称我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小程序(百度、微信、支付宝)。
3流程:用户注册、登录→基本信息维护(包括上传基本照片,学历学位信息维护、微信绑定与关注→进入网上报名→选择考试项目→选择省份→填写/修改报考信息→确认报名照片→上传材料→提交信息→生成报名表。
4.注意事项:
(1)相同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如已在考生管理平台注册,请使用注册过的用户名或证件号码登录平台。
(2)注册前请认真阅读“特别提示”内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注册成功的用户以后年度报考无需再重新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此为找回密码的重要方式。考生注册账户后忘记密码井无法找回的如尚未填写报考信息,可自行注销账户后重新注册:如已填写报考信息,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联系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重置密码。
(3)注册后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请查看《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
(4)注册后须在考生管理平台内绑定个人微信号后,才能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再次登录可通过“微信登录”。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信息。解除绑定后,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等操作,请务必及时绑定新的微信号。
(5)报名信息提交后如发现填写错误,可撤回信息提交后进行修改,修改后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考生须保证递交的报名表信息与最终提交信息一致,否则无法进行报名确认。
(二)报名确认
为保障工作人员及考生人身安全,减少聚集所带来的防疫风险,本年度北京考区丰台考点采取线上模式进行报名确认,请各位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之前,须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名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后的《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扫描件;
(5)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原件(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制、专业、是否为全日制学历等相关信息);
(6)社民办医疗机构应提供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往届生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报名,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要求在申报单位缴纳近3个月社保。
(8)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各考试报名机构要认真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按照所在医疗机构属地选择考试地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自行打印《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审查盖章,扫描上传。
预报名结束后请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状态提示。系统提示已完成线上确认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系统提示“确认不通过的,考生须在2022年12月28日前重新上传报名材料,逾期未重新上传并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考试收费
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21〕190号)执行,即每人每科45元。本年度北京考区仍将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考生信息确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3日—14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四、考试方式、科目及时间
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3年4月8、9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批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4月8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9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五、准考证打印
2023年3月30日-4月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成绩合格证明网上打印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七、考试成绩管理及效用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一次考试通过以上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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