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安排的公告公布了,为了帮助各位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各报名点、各有关单位及报考人员: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22〕11 号),202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4月8-9日举行。根据《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上预报名通知》、《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公告》等通知要求,为做好广州考点的报名工作,现将本考点报名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和考试日期(时间)
202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广州考点考试日期为2023年4月8日,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具体轮次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与报名对象
(一)报考资格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点、考区将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考试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有效。
(二)报名对象
申请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由学校出具《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下称“毕业证明”,模板参见附件1)及《2023届毕业生名册》(下称“毕业生名册”,模板参见附件2),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毕业证明中须注明报考人员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制、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毕业证/招生名册保持一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情况等内容。一个学校出具一份,如有专业、学制、入学时间等不同情况,在同一份毕业证明里分别说明,无需另出一份;毕业生名册须按模板要求填写、打印,不能使用中国卫生人才网考务管理系统导出的名单代替,且提交的报考人员纸质材料顺序须与毕业生名册顺序一致。
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也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
(一)报名方式: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然后到所属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带齐所有材料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日期:国家网预报名系统开放日期为2022年12月14-27日,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日期见下文。
(三)注意事项:鉴于报名点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可能早于预报名结束日期,请报考人员留意所属报名点确认日期和时间,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其网上的预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
四、报名点现场确认安排
(一)广州考点下属报名点设置和报名受理范围
1.各区卫健局报名点:原则上受理属下单位报考人员集体报名确认及辖区内的社会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在本辖区内)的报名确认。受理确认时间、地点和受理方式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受理社会报考人员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汇总如下:
2.广州市直单位未设立报名点。请在2022年12月20-24日期间将本单位报考材料报送到考点办公室(荔湾区西华路534号104室)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委属单位、广州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南方人才人事代理部报名点,可按实际情况选择在2022年12月15-24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4.广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增城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广东黄埔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均单独设立报名点,负责本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确认工作,学校应组织报名考试的应届毕业生签订个人承诺书(模板参见附件3),个人承诺书由学校留存。可按实际情况选择在2022年12月15-24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5.无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不在广州市的报考人员,请回人事档案所在地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6.中央驻穗单位、部属、省属单位报考人员(驻穗院校应届毕业生)在省直考点(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西门(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报名、确认。省直考点的报考人员请勿到广州考点办理确认。
7.报名点现场确认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12月15-30日,各报名点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报名点工作计划并及时公告。
(二)考点办公室报考咨询电话:88900217。
五、现场确认须知
(一)现场确认时所需携带材料:
报考人员须按照本考点的要求携带《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报名点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自觉服从报名点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的安排。
报考人员提交的下列报考材料中,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证件(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给报考人员,留下复印件。
1.网上预报名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报名申请表》各栏目所填内容须与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证件。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身份证有效期在2023年4月9日之前,方可参加考试,均须签订保证书(保证书模板参见附件4);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5.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为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模板见附件5)。
6.报名所须提供的其它材料: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广东省外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有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相关意见。
持国外院校所获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同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材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报名点在确认报名信息后,必须打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单,交给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并将确认单附在其报考材料后面一起装订。
(三)网上缴费。
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3-1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执行:每人每科66元。
六、报名点材料上报至考点的时间
委属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方人才人事代理部、学校报名点,材料上报至考点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其余区报名点材料上报至考点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报考人员将被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请各报名点在所有报名申报表的左上角,盖上本报名点代码和名称的印章,便于查找分类。另将所有报考人员报考信息导出EXCEL表格,并打印盖章后与材料一同上报,报考材料按此表格顺序排列(各学校报名点除外)。
七、考区审核通过人员注意事项
(一)2023年3月30-4月7日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成绩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自行在网上查询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成绩单;
(三)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现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四)资格证由所在报名点负责分发,请报考人员关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首页“考试评审栏目”的领证通知。
八、疫情防控
各单位和报名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报名有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报名组织报名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九、其他事项
1.因报考人员报名申请表中无联系电话,请报名点在确认时注意采集联系电话,并提请报考人员配合,以免耽误报考。
2.有关本次考试的工作动态,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考试评审”专题下的最新公告。
3.考试报名咨询电话:88900217;对报名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的,可拨打考点监督电话:88900217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模板(学校报名点适用).docx
3.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个人承诺书模板(学校报名点适用).docx
5.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模板(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的非应届报考人员适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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