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01号)现将我市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24时,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网站(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1、现场报名地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学术交流中心(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
现役军人考生统一到省直考点报名,报名时间:4月11—15日,地点:省卫计委办公楼一楼政务大厅。
2、现场报名时间:按照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安排如下(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4月5-6日 湘潭县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7-8日 湘乡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11日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韶山医院、韶山市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12日 雨湖区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 13日 岳塘区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14-17日 资料整理
3、报名时考生向考点交验以下材料:
(1)网报的《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1份(在网报首页上下载)、试用期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小两寸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两张(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外省学历需下载学历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除提交前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外,还应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承诺书》。技能考试合格后,必须履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承诺书》,在承诺期限内(医学综合笔试前)向考点办提交后续累计试用期满1年的考核合格证明。经考点催促仍未按时提交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4、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请没有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速到公安部门办理,以免影响考试。
考试安排:
1、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15日(详见本人准考证)。
2、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2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4日上午8:00—10:00,10:20—12:2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5日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00—16:00,16:20—18:2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8:00。
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7:30。
(三)报名资格规定
考生可登陆“神州医师”网站(http://www.cndoctor.cn)及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卫计委医学考试中心hnyxksz,查询及下载考试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湘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