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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的临床分期依据是什么?分期临床表现特点是什么?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
Ⅰ期:
癌瘤限于宫颈(不考虑宫体是否受侵)。Ⅰa1期轻微显微镜下间质浸润Ⅰa2期显微镜下可测量的微小瘤,间质浸润深度自上皮或腺体基底膜向下不超过5mm,水平方向浸润不超过7mm,大于上述病变范围应为Ⅰb期。b期病变范围超过Ⅰa2期,临床可见或看不见病灶,已有的脉管(静脉或淋巴管)侵犯不变更分期,但应特别注明,以便决定是否影响以后的治疗。
Ⅱ期:
癌瘤超出宫颈,但浸润未达盆壁,癌瘤已累及阴道,但未达到下三分之一。Ⅱa期无明显宫旁浸润。Ⅱb期有明显的宫旁浸润。
Ⅲ期:
癌瘤浸润已达盆壁,直肠检查时与盆壁间无间隙;肿瘤累及阴道下三分之一;有肾盂积水或肾无功能者均属Ⅲ期,除外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肾盂积水或肾无功能。Ⅲa期癌瘤浸润未达盆壁,但累及阴道三分之一。Ⅲb期癌瘤浸润已达盆壁,或肾盂积水,或肾无功能。
Ⅳ期:
癌瘤传播已超出真骨盆,或临床侵犯膀胱或直肠粘膜。Ⅳa期癌瘤侵犯至临近器官。Ⅳb期癌瘤播散至远处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