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药事管理与法规]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及计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的数量

原题:
[药事管理与法规]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及计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的数量
选项:
A.药品批发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4%(不少于3人)
B.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3%(不少于3人)
C.药品批发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2%(不少于3人)
D.药品批发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4%(不少于4人)
E.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2%(不少于4人)
答案:
A
解析: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药品批发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及剂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4%(最低不应少于3人),零售连锁企业此类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的2%(最低不少于3人),并保持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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