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长学姐你们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打开这封信,我们是福建医科大学2003届计划生育专业大专班的毕业生。现在正是各高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时候,我们班每位莘莘学子都可望融入社会能在国家的卫生机构及计生机构为广大的人民服务。学医的都知道我们必须考取“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才有行医资格,否则就是非法行医。我们这个专业的就业方向是基层计生指导站,医院的妇产科、男科、不孕不育科从事计生技术工作如:女扎男扎、上环取环、妇科病、男科病、不孕不育的诊断及治疗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就导致我们现在都不能继续从医,我们咨询了福建省卫生厅医政,他们是根据该法的十五条第二款认为我们是属于医学技术类的学生,因而剥夺了我们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对此我们有以下质疑:
1.请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效力是否当遡及03级入学的学生?:在2005年以前计生技术是有资格考执业助理医师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5版)》第二十五款对临床类解释第三条包扩计划生育技术专业,而在我们即将毕业之际,却被告知不能参加“执业助理医师”的考试!这是否合理呢?国家法律的运用是否可以损害公民的利益?任何一个公民都只能依据当前的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并且我校01级计生技术专业毕业生毕业后可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而同校同专业的我们在入学时可以考助理证,而现在将毕业时却被告知不能考助理证!您觉得这合理吗?我们认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适用对象应该是2006年后入学的医学技术类学生,而我们是03年入学的,06年毕业,应当有考试的资格!您觉得呢?
2.请问国家有特殊的规定来区分计生医学与计生技术专业吗?:我们通过咨询福建卫生厅医政处,他们告知计生医学专业有资格考“执业助理医师”,而计生技术却不行。我们觉得虽然我们的专业名称是计生技术,但我们所学的也都是医学临床方向的。我们在校所学的主要课程有: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微生物与免疫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检体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医学人口概论、医学遗传学、优生优育学、男科学、妇幼保健学、计划生育技术、并且实习期间都是在医院的临床科室实习,如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放射科、心电图科及各市计划生育指导站的男科、妇科、不孕不育科,所以我觉得我们因该属于临床的一个分支专业,专修生殖健康方面。是可以参加国家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您觉得呢?
在今年2月,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新发部了一些社区卫生新政策,指出社区卫生服务因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未来的社区卫生中心科室设置也要求配置计划生育指导室,近日卫生部还要求在近几年内培育3000名计划生育技术类人才!我想国家也是需要我们的,我入学前响应国家号召投身祖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可现在我们全专业所有学生毕业后既不能在医院也不能在计划生育机构的男科、妇产科、不孕不育科工作,因为这些部门都要求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我们学了三年医,毕业后却不能从医!我们真的很迷茫!生活没有目标!难道我们学了三年医到毕业时却只能转行吗?这些事我们都有向学校及福建省卫生厅等部门反映,可都了无音讯!我们真的不知该怎么办!现在热切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希望您能把我们的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通过您的协调使我们能够有资格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万分感谢您能打开该贴!!希望您能告诉我我这到底能不能考07年的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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