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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泌尿系感染

2008-06-12 19:2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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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泌尿系感染(urinarysysteminfection)是妊娠常见的一种合并症,可造成早产、败血症,甚至诱发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病率约占孕妇的7%。其中以急性肾盂肾炎最常见。

  妊娠期易患泌尿系感染的因素

  1.妊娠期肾盂、肾盏、输尿管扩张妊娠期胎盘分泌大量雌激素、孕激素。雌激素使输尿管、肾盂、肾盏及膀胱的肌层增生、肥厚,孕激素使输尿管平滑肌松弛,蠕动减弱,使膀胱对张力的敏感性减弱而发生过度充盈,排尿不完全,残余尿增多,为细菌在泌尿系繁殖创造条件。

  2.增大的子宫于骨盆入口处压迫输尿管,形成机械性梗阻,肾盂及输尿管扩张。因子宫多为右旋,故以右侧为重。

  3.增大的子宫和胎头将膀胱向上推移变位,易造成排尿不畅、尿潴留或尿液反流入输尿管。

  4.妊娠期常有生理性糖尿,尿液中氨基酸及水溶性维生素等营养物质增多,有利于细菌生长,有使无症状菌尿症发展为急性肾盂肾炎的倾向。致病菌以大肠杆菌最多见,占75%~90%。其次为克雷伯杆菌、变形杆菌、葡萄球菌等。

  泌尿系感染对妊娠的影响

  急性泌尿系感染所致的高热可引起流产、早产。若在妊娠早期,病原体及高热还可使胎儿神经管发育障碍,无脑儿发病率明显增高。妊娠期急性肾盂肾炎有3%可能发生中毒性休克。慢性肾盂肾炎有可能发生高血压,并发妊娠高血压疾病者较无泌尿系感染者高2倍。

  临床表现及诊断

  根据l临床表现的不同,泌尿系感染可分为:无症状菌尿症、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和慢性肾盂肾炎

  1.无症状菌尿症(asymptomatiebacteriuria)当细菌在泌尿系统持续性滋生、繁殖,临床却无泌尿系感染症状者称无症状菌尿症。只有行产前检查、尿培养才能筛查出。其确诊要基于清洁中段尿细菌培养菌计数,杆菌细菌数≥l05/ml及球菌细菌数≥200/ml有诊断意义。若低于上述标准应重复检测。

  2.急性膀胱炎(acutecystitis)可由无症状菌尿症发展而来。表现为膀胱刺激征(尿频、尿急及尿痛),尤以排尿终了时明显。下腹部不适,偶有血尿。多数不伴有明显的全身症状。清洁中段尿白细胞增多,亦可有红细胞。尿培养细菌超过正常值。培养阴性者应行衣原体检查,它也是引起泌尿生殖道感染的常见病原体。

  3.肾盂肾炎(pyel.nephrms)分为急性与慢性两种。急性肾盂肾炎是妊娠期最常见的泌尿系统合并症。起病急骤,突然出现寒战、高热可达40℃以上,也可低热。伴头痛、周身酸痛、恶心、呕吐等全身症状和腰痛及尿频、尿急、尿痛、排尿未尽感等膀胱刺激征。排尿时常有下腹疼痛,肋腰点(腰大肌外缘与第2肋骨交叉处)有压痛,肾区叩痛阳性。血自细胞增多,尿沉渣见成堆的白细胞或脓细胞。尿培养细菌阳性,多为大肠杆菌。血培养可能阳性。若仅有高热而无泌尿系统症状,需与各种发热疾病相鉴别。

  慢性肾盂肾炎往往无明显泌尿系统症状,常表现为反复发作的泌尿道刺激症状或仅出现菌尿症,少数患者有长期低热或高血压。可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表现。

  治疗

  1.无症状菌尿症妊娠期无症状菌尿症不会自行消失,20%~40%将发展为急性泌尿系感染,因此治疗与非孕期不同。确诊者均应采用抗生素治疗。孕期抗生素的应用原则,尽可能选用细菌敏感的药物并注意药物对母儿的安全性。首选氨苄西林0.5g,每日4次口服。孕晚期磺胺类药物可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应避免使用。需治疗2周,停药后定期复查作尿培养。

  2.急性膀胱炎治疗原则与无症状菌尿症相同,多饮水,禁止性生活。

  3.急性肾盂肾炎一旦确诊应住院治疗。治疗原则是支持疗法、抗感染及防止中毒性休克

  除对母体的密切监测及对症处理外,应卧床休息,取侧卧位,以减少子宫对输尿管的压迫,使尿液引流通畅。多饮水或补充足量液体,使每日尿量保持在2000ml以上。氨苄西林1~2g静脉滴注,每8小时l次。一般24小时后症状改善,48小时病情好转。如72小时症状未见改善应注意药量或种类。当急性症状控制后,酌情改为肌内注射或口服药物。治疗最少2~3周,完成治疗后7~l0日复查尿培养。肾功能不良者,应根据病情适当减少药量,以防药物蓄积中毒。慢性肾盂肾炎常伴肾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治疗与慢性肾炎相似。

  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小球肾炎,简称慢性肾炎,是原发于肾小球的一组免疫性疾病。临床特征为程度不等的蛋白尿、血尿、水肿、高血压。随着病情进展,后期出现贫血及肾功能损害。以往只要确诊慢性肾炎,往往建议避免妊娠。近年因围生医学发展,各项监护及治疗手段的进步,使多数患者得以安全完成妊娠与分娩

  妊娠与慢性肾炎的相互影响

  妊娠期间血液处于高凝状态及局限性血管内凝血,容易发生纤维蛋白沉积和新月体的形成,可以加重肾脏缺血性病变和肾功能障碍,使病情进一步恶化,尤其是合并高血压者,严重时可发生肾功能衰竭或肾皮质坏死。

  慢性肾炎对妊娠影响大小取决于肾脏病变损害程度。若病情轻,仅有蛋白尿,无高血压,肾功能正常,预后较好。其中有一部分病人妊娠后期血压增高,围生儿死亡率也增高。若妊娠前或妊娠早期出现高血压及氮质血症,并发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的危险性大大增加,流产、死胎、死产发生率随之增加。慢性肾炎病程长者,由于胎盘绒毛表面被纤维素样物质沉积,物质交换功能受阻,胎盘功能减退,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甚至胎死宫内。

  诊断和鉴别诊断

  既往有慢性肾炎病史,在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有持续性蛋白尿、血尿或管型尿、浮肿、贫血、血压高和肾功能不全者,均应考虑本病。但未行系统产前检查,以往又无明确的肾炎史者,在妊娠晚期出现上述表现者,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不易鉴别。后者多在妊娠中后期发病,往往有由轻到重的发展过程,尿中有蛋白,但多无细胞及颗粒管型,不伴发DIC时,多无血尿,终止妊娠后病情恢复较快。

  处理

  血压正常,肾功能正常或轻度肾功不全者,一般可以耐受妊娠。伴高血压及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妇女,妊娠后母儿预后不容乐观,应避免妊娠。妊娠的患者均按高危妊娠处理,缩短产前检查的问隔时间。同内科医生协同。对母儿双方进行全面监护。

  严密监测血压、血尿常规及肾功能。单纯尿蛋白增加不伴血压升高和肾功能损害,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如果发现肾功能下降时,应寻找原因,如泌尿系感染,水、电解质紊乱,尽早予以纠正。无明显原因的肾功能恶化是终止妊娠的指征。积极对症处理,如纠正贫血及低蛋白血症,控制高血压,预防子痫前期及子痫的发生,尽可能避免肾功能进一步恶化。

  密切监测胎儿宫内安危、胎盘功能、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胎儿成熟度。孕妇病情稳定,胎儿生长情况良好,可于妊娠38周终止妊娠。如果胎儿储备功能下降,宫内环境不良,胎儿初具体外生存能力,应适时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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