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1:00
详情轻症肝炎的处理
妊娠期处理原则与非孕期相同。注意休息,加强营养,补充高维生素、高蛋白、足量碳水化合物、低脂肪饮食。应用中西药物,积极进行保肝治疗。有黄疸者应立即住院,按重症肝炎处理。避免应用可能损害肝的药物(镇静药、麻醉药、雌激素)。注意预防感染,产时严格消毒,并用广谱抗生素,以防感染诱发肝昏迷。
重症肝炎的处理要点
(1)保护肝脏:高血糖素胰岛素葡萄糖联合应用能改善氨基酸及氨的异常代谢,有防止肝细胞坏死和促进肝细胞新生的作用。高血糖素l~2mg、胰岛素6~12U溶于l0%葡萄糖液500ml内滴注,l次/日,2~3周为一疗程。人血白蛋白10~20g,每周1~2次,静脉滴注能促进肝细胞再生。新鲜血浆200~400ml,每周2~4次输人能促进肝细胞再生和补充凝血因子。门冬氨酸钾镁注射液:可促进肝细胞再生,降低胆红素,使黄疸消退,用法为40ml/d,溶于l0%葡萄糖液500ml缓慢滴注,本品含钾离子,高钾血症患者慎用。
(2)预防及治疗肝昏迷:为控制血氨,蛋白质摄人量每日应小于0.5g/kg,增加碳水化合物,使热量每日维持在7431.2kJ(1800kcal)以上。保持大便通畅,减少氨及毒素的吸收。口服新霉素或甲硝唑抑制大肠杆菌、减少游离氨及其它毒素的形成;醋谷胺600mg溶于5%葡萄糖液中静滴或精氨酸15~20g每日一次静脉滴注,可以降低血氨,改善脑功能;六合氨基酸注射液250ml,加等量l0%葡萄糖液稀释后静滴,每日1~2次,能补充支链氨基酸,调整血清氨基酸比值,使肝昏迷患者清醒。目前不主张应用传统的脱氨药物谷氨酸钠(钾)等,因其不易透过血脑屏障,且易碱化血液,反而加重肝性脑病。
在治疗肝性脑病过程中,应注意有无脑水肿,重症肝炎患者半数以上出现脑水肿,有时肝性脑病与脑水肿直接相关。在治疗过程中要适当限制补液量,静脉补液不宜超过l500ml,有脑水肿者应及时应用甘露醇治疗。
(3)凝血功能障碍的防治:补充凝血因子,输新鲜血、凝血酶原复合物、纤维蛋白原、抗凝血酶Ⅲ和维生素K等。有DIC者可在凝血功能监测下,酌情应用肝素治疗,可以用肝素钠3125单位(25mg)静脉滴注,根据病情和凝血功能调整剂量,用量宜小不宜大。产前4小时至产后12小时内不宜应用肝素,以免发生产后出血。
(4)晚期重症肝炎并发肾功能衰竭的处理:按急性肾功能衰竭处理,严格限制人液量,一般每日入液量为500ml加前一日尿量。呋塞米60~80mg静脉注射,必要时2~4小时重复一次,2~3次无效后停用。多巴胺20~80mg或654-2 40~60mg静滴,扩张肾血管,改善肾血流。检测血钾浓度,防止高血钾。避免应用损害肾脏的药物。
产科处理
(1)妊娠早期:妊娠早期患急性肝炎如为轻症,应积极治疗,可继续妊娠。慢性活动性肝炎,妊娠后对母儿威胁较大,故适当治疗后终止妊娠。
(2)妊娠中、晚期:尽量避免终止妊娠,避免手术、药物对肝脏的影响。加强胎儿监护,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避免妊娠延期或过期。
(3)分娩期:分娩前数日肌注维生素Kl,每日20~40mg.准备好新鲜血液。防止滞产,宫口开全后可行胎头吸引术或产钳术助产,缩短第二产程。防止产道损伤和胎盘残留。胎肩娩出后立即静注缩宫素以减少产后出血。
对重症肝炎,经积极控制24小时后迅速终止妊娠。因母儿耐受能力较差,过度的体力消耗可加重肝脏负担,分娩方式以剖宫产为宜。有食管静脉曲张的肝硬化孕妇,或有产科指征的应剖宫产终止妊娠。手术尽可能减少出血及缩短手术时间。
(4)产褥期:产褥期注意休息及营养,随访肝功能。应用对肝脏损害较小的广谱抗生素预防及控制感染,是防止肝炎病情恶化的关键。不宜哺乳者应及早回奶。回奶不能用雌激素等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可口服生麦芽或乳房外敷芒硝。肝炎妇女至少应于肝炎痊愈后半年,最好两年后再怀孕。
(5)产后NSL问题:一般认为母血HBsAg、HBeAg、抗一HBc三项阳性及后两项阳性孕妇均不宜哺乳。乳汁HBVDNA阳性者不宜NSL;目前主张只要新生儿接受免疫,仅HBsAg阳性母亲可为婴儿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