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直属各有关单位,厅属各单位:
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9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 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四)报名参加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申报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5)
二、考试专业及方式
(一)从2009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中级资格将增加重症医学(专业代码114)1个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二)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以及11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须满2年。
(三)2009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114)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
三、考试成绩及效用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省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者,由我省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的有效证明。
四、考试时间安排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 试 科 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9、10、 16、1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其他49个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 试 科 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9日 | 9:00—11:00 |
相关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1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7-2009年1月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自2008年12月17日9:00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www.21wecan.com.cn)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0日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申报表一经确认、盖章,不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级别、科目。2009年1月20日前,各报名点将报名资料上报省卫生厅组织人事处。
(二)申报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 个人身份证;
2.《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 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相片2张(贴在《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角备用);相片要同一相底、规格一寸,不合要求的不收;
4. 毕业证、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注册证和聘书。2008年已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交成绩单复印件;
5. 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市县卫生局、厅直属单位须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签字。
6. 2009年护理、助产专业在校毕业生须由学校提供证明材料并在《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
六、准考证打印发放工作
自2009年4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hhrdc.com或者www.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附件3),截止时间为5月8日。
七、成绩发布
(一)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2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 www.21wecan. com.cn)查询。
(二)我厅将以报名点为单位寄送考试成绩单,由报名点下发至考生手中,具体寄送时间另行通知。
八、几点要求
(一)申报受理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省、厅直属单位由省卫生厅直接受理,农垦系统单位由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受理,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市县卫生局负责受理。
(二)对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的,各县市卫生局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经省卫生厅基妇处审核后方可上报。
(三)由于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更加复杂,工作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指导考生准确填写《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做到认真核对表中各项目无错无漏。申报者在社会办医机构工作的,单位须写明所属市县。上年度在外省参加考试合格的科目,要提供合格成绩单。
(四)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初级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中级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样张
4.海南省200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花名册
5.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考试等级分类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01 | 药学 |
002 | 中药学 |
003 | 护理学 |
004 | 口腔医学技术 |
005 | 放射医学技术 |
006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007 | 病理学技术 |
008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009 | 营养 |
010 | 理化检验技术 |
011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012 | 病案信息技术 |
二、初级(师)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13 | 药学 |
014 | 中药学 |
015 | 护理学 |
016 | 中医护理学 |
017 | 口腔医学技术 |
018 | 放射医学技术 |
019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020 | 病理学技术 |
021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022 | 营养 |
023 | 理化检验技术 |
024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025 | 病案信息技术 |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26 | 全科医学 |
027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028 | 内科学 |
029 | 心血管内科学 |
030 | 呼吸内科学 |
031 | 消化内科学 |
032 | 肾内科学 |
033 | 神经内科学 |
034 | 内分泌学 |
035 | 血液病学 |
036 | 结核病学 |
037 | 传染病学 |
038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039 | 职业病学 |
040 | 中医内科学 |
041 | 中西医结合内科 |
042 | 普通外科学 |
043 | 骨外科学 |
044 | 胸心外科学 |
045 | 神经外科学 |
046 | 泌尿外科学 |
047 | 小儿外科学 |
048 | 烧伤外科学 |
049 | 整形外科学 |
050 | 中医外科学 |
051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052 | 中医肛肠科学 |
053 | 中医骨伤学 |
054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055 | 妇产科学 |
056 | 中医妇科学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57 | 儿科学 |
058 | 中医儿科学 |
059 | 眼科学 |
060 | 中医眼科学 |
061 | 耳鼻咽喉科学 |
062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063 | 皮肤与性病学 |
064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065 | 精神病学 |
066 | 肿瘤内科学 |
067 | 肿瘤外科学 |
068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069 | 放射医学 |
070 | 核医学 |
071 | 超声波医学 |
072 | 麻醉学 |
073 | 康复医学 |
074 | 推拿(按摩)学 |
075 | 中医针炙学 |
076 | 病理学 |
077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078 | 口腔医学 |
079 | 口腔内科学 |
080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081 | 口腔修复学 |
082 | 口腔正畸学 |
083 | 疼痛学 |
084 | 计划生育 |
085 | 疾病控制 |
086 | 公共卫生 |
087 | 职业卫生 |
088 | 妇幼保健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89 | 健康教育 |
090 | 药学 |
091 | 中药学 |
092 | 护理学 |
093 | 内科护理 |
094 | 外科护理 |
095 | 妇产科护理 |
096 | 儿科护理 |
097 | 社区护理 |
098 | 中医护理 |
099 | 口腔医学技术 |
100 | 放射医学技术 |
101 | 核医学技术 |
102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103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104 | 病理学技术 |
105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106 | 营养 |
107 | 理化检验技术 |
108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109 | 消毒技术 |
110 | 心理治疗 |
111 | 心电学技术 |
112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113 | 病案信息技术 |
114 | 重症医学 |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
网报号 用户名 确认考点 验证码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考生照片) |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证件号码 | |||||||||||||||||||
报名情况 | 档案号(往届考生必填此项) | ||||||||||||||||||
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往届考生填写) | 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
报考级别 | 相关专业知识 | ||||||||||||||||||
报考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知识 | |||||||||||||||||
现有资格 | 取得现资格年限 | 专业实践能力 | |||||||||||||||||
教育情况 | 最高学历 | 毕业年月 | 毕业专业 | ||||||||||||||||
毕业院校 | 学校代码 | ||||||||||||||||||
工作情况 | 工作单位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工作年限 | 联系电话 | |||||||||||||||||
以 下 为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部 分 | |||||||||||||||||||
档案号是否正确 | 报考专业是否正确 | 上年度考试通过科目 | |||||||||||||||||
所在考区 | 专业代码是否正确 | 基础知识[ ] | 相关专业知识[ ] | ||||||||||||||||
所在考点 | 报考级别是否正确 | 专业知识[ ] | 专业实践能力[ ] | ||||||||||||||||
现 场 审 核 人 员 签 名 | |||||||||||||||||||
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①上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专业代码为026至084、002、014、016、091、098、114的各专业四个科目的考试,采用机考的方式进行。
④此表适用于除报考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外的所有专业的考生。
⑤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二)
网报号 用户名
确认考点 验证码
本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
国 籍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健康状况 | 联系电话 | |||||||||||||
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相关专业知识 |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 ||||||||||
教教育情况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
学 历 | 学 位 | 学 制 | ||||||||||||
专业学习 经历 | ||||||||||||||
工作情况 | 工作单位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工作年限 | |||||||||||||
以 下 为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部 分 | ||||||||||||||
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 单位审查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审 核 人 员 签 字 年 月 日 | |||||||||||
备注:①此表仅限于报考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②上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③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2:
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报名参加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月日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样张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报考级别: 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
档案号:
工作单位:
考试科目 | 基础知识 | 相关专业知识 |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 ||
考试日期 | ||||||
考试时间 | ||||||
所在考场 | ||||||
考试地点 | ||||||
考试试室 | 座位号 |
海南省200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花名册
序列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报考 级别 |
报考 专业 |
报考科目 | 现有技术资格 | 现有资格年限 | 毕业学校 | 毕业专业 | 毕业年月 | 最高学历 | 从业年限 | 单位名称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