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1

苹果版本:1

安卓版本:1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Yishimed66

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医师实践技能考试 > 辅导精华 > 临床医师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再住院病历

2007-06-14 18:26 医学教育网
|

热点推荐

——●●●聚焦热点●●●——
报名预约>> 有问必答>> 报考测评>>

  (1)病人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由实习医师、进修医师或低年资住院医师书写再住院病历,高年资医师书写再入院记录 .

  (2)两次以上住院患者,应先注明为第几次住院,并将前几次住院时间、诊断、治疗概况、出院后至再入院期间的经过等 ,按次序扼要记录于现病史的首段,然后重点记录此次入院的原因及病征。如无新情况,其他病史内容可从略。

  (3)如因新患疾病而再次住院,须按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的要求书写。并将以前住院情况记入既往史或系统回顾中。

  (4)再次入院后, 应将上次病历调出,置于现病历之后。

执业医师考试公众号

编辑推荐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章浩 临床医师 《实践技能》 免费试听
    2024年医考庆功会

    张钰琪  9月13日 20:00-22:00

    详情
    公卫医师技能考前最后一课

    秦枫  06月14日 19:00-21:00

    详情
    免费资料
    医师 备考资料包
    历年考点
    应试指导
    仿真试卷
    思维导图
    立即领取 立即领取
    回到顶部
    折叠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