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塞北区管委会、察北区管委会职改办,高新区职改办,市直各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驻张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省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7]7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举行。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7年;医学教育网(www.med66.com)收集整理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条件与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关于学历、工作年限及免试条件的有关要求
1、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
2、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3、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评聘为副主任药师或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应视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
五、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1)各栏目的汉字和代码,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报名表和相关有效证件(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聘书、从业资格年限证明)一式3份、本人近期同版彩色免冠一寸大头照片(除正常填表贴照片外,还需在报名表右上角贴1张同版备用照片)到所在单位报名,由主管部门和县区职改办初审盖章后,于5月30日前统一报张家口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 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医学教育网(www.med66.com)收集整理
六、考试科目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
应考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收费标准按冀价行费字[2007]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张家口市职改办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