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余市人事局 新余市卫生局
余人字〔2006〕127号
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管委会党政办、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职工医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字〔2006〕17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央驻赣单位)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根据条件申报卫生初级(药、护、技)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026和083)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 医学教 育网整理 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代码范围的各专业考试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2007年度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采用纸笔方式作答,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人机对话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6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7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可申报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初级(士)满5年,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专业考生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且学历资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
(三)提前报考条件:
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责任者。
2、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责任者。
3、在处分期内的受到行政处分者。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阶段和现场确认阶段。
(二)报名程序: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0日-11月30日)
考生本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行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后盖章。
2、报名点初步确认时间(2006年12月1日—12月19日)
分宜县、渝水区的考生由本人持经单位(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的《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分宜县卫生局和渝水区卫生局进行现场审核、盖章、缴费并签名确认。
仙女湖、经济开发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厂矿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网报确认工作与现场集中确认一并进行。
3、现场集中确认时间(2006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
分宜县卫生局、渝水区卫生局负责收集所辖区域考生报名信息资料和初步确认;市卫生局负责各报名点报名信息的最后确认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其他单位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月20日,渝水区、高新区、仙女湖区
12月21日,分宜县、厂矿职工医院
12月22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其他单位
现场集中确认地点:新余市卫生局人秘科,联系电话:0790-6442620
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再更改。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聘书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同底照片4张,在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纸张、一式二份)。
2、2006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3、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备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选择026至088(含026和088)之间的各专业考试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
六、其他有关问题
(一)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 医学教 育网整理 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2006年度未通过肿瘤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2007年度各专业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在2006年12月31日前。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四)报名考试工作采取属地化管理。中央、省驻市单位的考生可到单位所在地卫生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报名考试。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并参加考试。
(五)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需在异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到该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
(六)考生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学历、资历条件组织报名,市卫生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市人事局负责考生资格审定。
(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的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 医 学教育网整理 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职称部门颁发国家统一的资格证书。
(八)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号)文件要求,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按有关规定负责资格审查的人事部门每人收取资格审查费6元。
(九)鉴于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表时,必须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报名时间截止后,卫生部考试中心将自动关闭网上报名系统,因此,请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11月10日前到市卫生局领取考试报名有关资料,并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