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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详情时间待定
详情执业医师考试报名与领取准考证注意事项
一、报考资格:
考生报考资格以《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为依据。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99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6日-20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报名。如考生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并在报名考点领取本人考试成绩。
三、报名手续:
(一)在考点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照片)
(二)考生在报名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工作证,身份证明(身份证、军人证、户口卡、户口迁移证、临时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伯及复印 件,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试用期满一年证明原件和《医师资格了名表》(一式两份)接受考点资格审查。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三)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考试费用交提交2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近照。领取《准考证》。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内容说明及填写注意事项见报名背面。
四、准考证作用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时进入考场的证件,考试以后考生要妥善保存,领取成绩和补办成绩单时必须持准考证。准考证号由考点在考生报名时按全国统一规定的十一位数字编排,格式如下:
口口 口口 口口 口口 口口口 考区 考点 年度 报考类别 序号
准考证号中的序号必须按不同报考类别的考生报名顺序依次编排。考生领到准考证后,可通过报考类别编号核实自己的准考证号是否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