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1

苹果版本:1

安卓版本:1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Yishimed66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临床助理医师 > 政策解析 > 报名条件

临床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2014-01-23 11:39 医学教育网
|

热点推荐

——●●●聚焦热点●●●——
查分预约>> 有奖猜分>> 考后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中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另外,关于报考资格,卫生部以后相继出台办法细化了报名办法中的相关条例,对成人高考、卫校等各种形式考生的报考资格做了规定,详见《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卫生部关于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临床医师公众号

编辑推荐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汤以恒 临床助理医师 《消化系统》 免费试听
    免费资料
    临床助理医师备考资料包
    高频考点
    报考指南
    模拟试卷
    复习经验
    立即领取 立即领取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