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部决定,从2005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考试中将增加心电学技术和肿瘤放射治疗技术两个专业类别。
200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试将于6月18日、19日进行,其中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6月18日上午09:00—11:00,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下午14:00—16:00,专业知识考试于6月19日上午09:00—11:00进行,专业实践能力于6月19日下午14:00— 16:00进行。各专业命题依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进行。考试采用笔答方式进行。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4至086,要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参加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下列人员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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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了要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还要具备下列条件:
初级资格考试: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须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