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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2005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通知》的规定,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应报名参加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实践技能考试。
二、报名地点:丰台区卫生局医政科
三、报名时间:单位集中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20日散在人员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25日
四、报名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必须在丰台区卫生局注册或备案;外地户籍的考生应提交北京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档案存放证明。
五、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交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5.准备2张近期小2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用于考试通过后的医师资格证书;部队人员准备1张贴在报名表;中医类考生准备4张)
6.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7.连续两年考试不合格者,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需提供原使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交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六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2006年起正式实行);
8.申请参加中医类别考试的考生,需提交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9.按照规定交纳考试费。
10.复印件全部用A4 纸,正反面都可使用。
五、考试费用报名费20元/人;
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卫类180元/人,口腔类 280元/人,中医类 260元/人。
六、联系方式:北京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万寿路丙27号105C号楼二层
有关考试事宜咨询电话:68273505,68273508.
丰台区卫生局咨询电话:63821573.
丰台区卫生局医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