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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工作安排,现将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践技能考试全国统一时间:
2005年6月20日—30日,天津考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1、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05年9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05年9月17日一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5年4月10日至4月15日(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各区、县卫生局医政科
四、报名条件:
执行《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27号)及《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规定。
五、报名办法:
(一)报考人员由所在医疗机构统一报名,报考人员的所医疗机构,于2005年4月7—10日到各所属辖区县卫生局医政科领取《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填写指导及报名信息代码手册》。
(二)报考人员按规定要求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由各医疗机构统一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所在区、县卫生局医政科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人员或所在医疗机构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申报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申请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时间截止2005年8月31 日)
(5)小二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2张(粘贴在申报表)
2、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还应当提交:
(1)《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2)《考核合格证明表》(时间截止2005年8月31日)
3、已参加上一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只需提交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印发的《成绩单》、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考试收费标准 :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核定医师资格考试等相关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价费[2000]449号有关规定。
1、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150元
2、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医师每人11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90元3、报名费:每人10元七、其他有关事宜,请登录中国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23519249
天津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二00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