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直属企事业单位,厅直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23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度卫生技术资格报名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科 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7日 | 9:00—11:00 |
相关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8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报名条件
(一)医类中级及药、护、技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考试目录的专业,仍由省内组织开考。
(二)报名参加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2004〕45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直接到省卫生厅组织人事处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4至086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应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满2年。
(六)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七)申报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除护、技类专业和乡镇卫生院申报中级免考外语和计算机外,应提供职称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按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琼人劳保〔2004〕186号文规定,医药类专业外语C级,中医、中药及中西医结合专业可选医古文C级,计算机均为C级。年满50周岁的人员免考外语。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做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人员,可到所在卫生行政人事机构报名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后,可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网上报名方式,适用于驻海口省直单位考生。自2005年11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cn),考生需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读入个人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提示),完毕后提交并打印《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考生需在11月21日至12月2日持《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和相关证件到本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盖章。12月9日前,各单位将报名资料上报省卫生厅。
2、信息卡采集报名方式,适用于各市、县(含驻市、县的省直单位)及驻琼各部队医院考生。自11月10日至12月2日为各市县卫生局及相关单位受理考生报名时间,12月9日前,各单位审核、盖章并将报名资料上报省卫生厅。
(二)申报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网上报名提交《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信息卡采集报名提交《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报名信息卡》各一份。
3、网上报名提交本人近期同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相片3张(贴在《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右上角备用);信息卡采集报名提交本人近期同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相片3张(贴在《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右上角备用),近期黑白一寸免冠相片一张(贴在《报名信息卡》右下角)。
4、毕业证、资格证、护士执业注册证和聘书。2005年已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交成绩单复印件。
(三)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市县卫生局、厅直单位须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四、几点要求
(一)申报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当地市县卫生局、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直企事业单位卫生(人事)处(科)、厅直属各单位受理,驻海口省属各单位考生由单位受理报名后送省卫生厅。
(二)由于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更加复杂,工作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指导考生填写《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信息卡》,做到认真核对表卡中各项目不错不漏。申报者在社会办医机构工作的,须写明所属市县。相片要同一相底、规格小二寸,不合要求的不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未列出的专业,也要填《考试申请表》上报,由省内组织考试。上年度在外省参加考试合格的科目,要提供合格成绩单及考区证明书。
(三)根据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3〕54号)的精神,符合认定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若拟获全国资格证书,也可直接申报参加全国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份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3个科目考试中使用共同试卷,专业实践知识则不一样,要指导考生准确填报考试专业。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文件规定,初级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中级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材料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