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须知
网上报名只是预报名,只有待考生在各地规定时间内,持已填写完毕的《报名信息表》(系统已提供打印《报名信息表》功能)及相关证件和报名费用到相应的报名机构,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后,才完成2006年的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否则视网上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用户名,每个用户名只能为一个人报名,不支持多人同时使用。
1、200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阶段为2005年11月1日至2005年12月10日,由于各省市具体情况不同,各地具体报名时间以各省市具体安排时间为准,其中11月1日至11月25日为网上填报信息时间,11月26日至12月15日为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时间。
2、200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提供三种报名方式:
a、网上报名
b、报名点现场报名手工录入信息
c、报名点填报信息卡报名
各地区有权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报名方式,考生应在填报信息前请确认所在地区是否采用网上报名。
3、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资料。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点击网上报名公告后;点击“个人报名入口”,输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如无用户名密码,使用注册功能注册用户名),按要求填写各项报考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写完毕后提交并打印《报名信息表》,持该信息表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请妥善保管个人用户名和密码。考生对自己用户名和密码的使用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5、如需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进行查询、修改。
6、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及报名信息表到所选择考点或下属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等工作。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实行滚动计算。
7、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8、考生的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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