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院只接收地、市级以上医院医师进修学习,欲来我院进修需事先持单位介绍信联系,并用单位进修表格如实填写、盖章后送回。县级及以下医院人员需持县级卫生局及本单位介绍信。外省市者需持省市自治区、卫生局介绍信。
二、学习条件
1、进修生必须具有医师以上职称,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45岁以下者。
2、进修专业必须与所从事的工作对口,不得任意选科,不得中途更改专业,如系单位新建科室要求学习,必须注明,并具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3、学历条件
(1)高等中医院校本科毕业生,工作三年以上;大专毕业生,工作四年以上;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
(2)中医自学高考、职大、夜大、电大本科生毕业,工作四年以上;大专毕业生,工作六年以上;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
(3)西医院校毕业,需离职学习中医一年以上,并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科工作,工作时间同上。
(4)中医中专毕业,需工作8年以上;西医中专毕业须离职学习中医三年以上,工作10年以上者。
三、本院每年3月、9月分两批招生,需提前三个月或半年联系以便安排。进修时间每科至少半年,短期学习原则上不予安排。
四、皮科进修每年三月份招生,时间壹年,短期学习不予安排。
五、我院无住宿,请自己解决。
六、学员自带工作衣帽、听诊器等必备物品,本院一律不借用。如无工作服者,可购买工作服(长袖白衣每件70元,短袖白衣每件60元)。
七、学员学习期间严格考勤制度,不能安排休假、晋升、婚育及其他学习,病假超过一个月、事假两周,取消学员资格,学费不退,不出具进修证明。
八、学员入院前需通过考试及入院培训,学员进修期间要求病房及门诊安排比例为2:1,特殊科室单定。
九、学员进修期间严格劳动纪律,服从医院科室领导、遵守院规、执行有关医德医风规定,每人预交保证金500元,违反者要受纪律处分或处罚,违反医德医风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直接责任事故者,当按有关规定处罚及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学习期间要进行考试、考核,学习期满需交论文、总结及心得体会,学习中每一阶段由科组予以鉴定。学习结束由科室鉴定和本院医务处的意见,盖章同考勤一并寄回原单位。中途辍学或因违章辞退,进修费一律不退。
北京中医医院医务处
电话:010-64035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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