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恩施州200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5年11月29日起至2005年12月9日止,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
各县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报名;湖北民院附属医院、恩施州中心医院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各单位分别受理报名;恩施州卫生学校、恩施州疾控中心、恩施州卫生监督局、恩施州妇幼保健院、恩施州中心血站、施南单采血浆站、恩施州医疗器械维修站、恩施州优抚医院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分别由单位集中到州卫生局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条件
1、参加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的学历。
参加护士执照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三)相应专业本科毕业。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四、报名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明、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张、毕业证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考试专业代码024至086均须提供执业医师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经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卫生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时间安排
2006年5月27日至5月28日。
六、收费标准
按照鄂人职管[2004]39号和鄂卫规财函[2002]14号文件,考试报名费,初级:50元/人、科;中级:70元/人、科。
特此公告
恩施自治州人事局
恩施自治州卫生局